刚刚宣布的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由奥利弗・E・威廉姆森和艾利诺・奥斯特若姆两位美国经济学家分享。这两位经济学家都是现代制度分析学派的代表性人物。威廉姆森也是继科斯和诺斯之后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杰出新制度经济学家。鉴于威廉姆森在新制度经济学的地位,他这次的获奖毫无疑问将进一步巩固新制度经济学在西方经济学中的主流地位。瑞典皇家科学院认为,威廉姆森发展了一种崭新的理论,它将公司视为解决理论冲突的结构,威廉姆森的开创性贡献促使有关治理问题和企业边界问题的研究在过去三十年里成为经济学的研究热点和理论前沿。
从学术背景上看,威廉姆森和科斯一样,他们的出身都不是科班的经济学专业。威廉姆森于1958年考入斯坦福大学攻读工商管理哲学博士学位。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威廉姆森放弃了在斯坦福攻读学位,而是在两年后,转入卡内基技术学院,并于1963年获得哲学博士学位。这一特殊的学术背景,使得威廉姆森更加关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组织问题,而不是受到新古典经济学一般均衡理论的羁绊。加上受到当时在卡内基任教的Herbert Simon和James March等人的影响,威廉姆森的经济学研究就不仅限于新古典范式,而是积极吸收组织心理学、人工智能、法律和管理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将制度分析置于多学科交叉的研究中。威廉姆森的理论分析单元则直接继承了康芒斯的“交易”概念。正是基于这种跨学科的研究视野,威廉姆森才能够开创出新的经济学理论。
科斯将交易成本概念一般化了,使之成为了正统经济学的一个基本概念,而且使交易成本分析方法成为了可通用的标准的经济学分析方法。威廉姆森最为主要的学术贡献在于开创了交易成本理论,他被视为科斯定理的再发现者,也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命名者(Williamson,1975)。以威廉姆森为代表的交易成本理论明确宣称是基于有限理性的行为假设(Williamson,1975,1985,1998,2000)。交易成本理论主要致力研究各种交易类型的治理结构。威廉姆森(Williamson,1998)认为,产权理论主要研究制度环境或博弈规则,而交易成本理论则是研究具体的治理制度(institutions of governance)或者具体博弈的实现(the play of the game)。因此,较之于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的研究单元更加微观和具体。交易成本理论的研究思路可以简单表述如下:首先,由于个体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交易合同总是不完全的,并且会导致事前专用性投资的低效率,以及事后对新环境的不适应,这些都会损害交易双方的合作效率。因此,必须采用某种治理模式来提高交易效率。较之于委托代理理论和GHM模型,交易成本理论更为关注由于事后不适应而带来的效率损失;其二,必须根据交易的具体特征(例如,资产专用性程度、交易频率程度和不确定性程度等),选取特定的治理模式(例如,现货市场、长期不完全合同、混合模式、企业、政府管制、官僚机构和非盈利组织等)以降低交易双方事后的不适应程度,从而提高合作效率;其三,通过各种经验研究来证实上述的结论。在交易成本理论看来,任何治理模式都具有优势和劣势。例如,市场的治理模式具有较高的激励强度但却容易引起事后的不适应,而企业的治理模式能够降低事后的不适应程度,却具有较低的激励强度并且容易耗费科层管理成本。交易成本理论认为,当存在各种不同的交易模式时,交易各方必须选择总成本(交易成本和生产成本)最小的治理模式。这意味着交易成本理论主要采用比较制度的分析方法。威廉姆森(Williamson,2000)进一步将这种方法称为离散的结构性分析(discrete structural analysis),它有别于新古典经济学连续的边际分析。
威廉姆森开创的理论被广泛运用于解释企业边界、纵向一体化、公司治理和公司金融等领域中,并且也直接推动了以Hart和Moore等为代表的不完全合同理论的产生和发展。在交易成本的视角下,通过将组织理论与经济学的结合,威廉姆森促进了组织经济学这一交叉学科的发展,同样地,通过将法律与经济学的结合,这也促进了法经济学的发展。当前,交易成本理论几乎已经成为我们分析组织问题最重要的工具,它为我们准确地理解组织的治理功能提供了全新的视角。长期以来,威廉姆森是新制度学派的领军人物,一直致力于构建统一的制度研究范式。他将制度研究分为四个层级:第一层级指对内嵌于各种习俗、传统和社会文化的制度;第二层级是指各种诸如宪政、法律和产权等正式的制度环境;第三层级是指针对各种具体交易形成的治理制度;第四层级是指在上述三个层级下的资源配置制度(Williamson,2000)。威廉姆森强调,应该从跨学科的视角来研究制度的功能、制度的产生与变迁,并且主张从动态的视角考察交易成本的变化与制度演变之间的关系。
威廉姆森兴趣广泛、论著丰富、门徒众多。根据Pessali(2006)的统计,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威廉姆森著作被引用率程直线上升的趋势,远远超过科斯和诺斯,甚至超过凯恩斯和马克思。统计表明,在2004年,科斯被引用的次数不到300次、诺斯不到400次,而威廉姆森的被引用次数则高达800多次。较高的引用次数也是其获得诺贝尔奖的重要原因之一。
威廉姆森的获奖预示着新制度经济学已经成为绝对主流的研究范式。尽管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在形式逻辑上还不如新古典体系那样完美和严密,但是,它对现实的解释力则远远超过新古典经济学。正如威廉姆森(Williamson,2000)强调的,我们距离建立一个统一的制度分析范式还有很远距离,经济学家们对于制度分析必须持有多元的态度,这样才有助于该领域的创新和发展。随着诺斯等一大批新制度经济学家的研究方法转向,威廉姆森开放的学术态度也预示着今后的制度经济学研究必定是建立在多学科交叉和综合的基础上。如果说科斯和诺斯的获奖表明了主流经济学对新制度经济学的接纳,威廉姆森和奥斯特若姆的获奖即标志着制度经济学本身已经成为主流经济学的组成部分。可以预见,制度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经济学研究的主流研究课题。这是由现实世界决定的,我们的世界,从观念到基本的制度、到具体的组织规则,都在融合、冲突、反思中变化着。当然,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和分析工具还会不断的发展和创新。这也为中国经济学家在该领域做出科学贡献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
参考文献:
Williamson, O. E, 1975, Markets and Hierarchies: Analysis and Antitrust Implications, a Study in the Economics of Internal Organization,New York,NY: Free Press.
Williamson, O. E, 1985, “Reflections on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and Theoretical Economics, 141, pp187-95
Williamson, O. E, 1998, “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 How It Works; Where It Is Headed”,De Economist, 146:1, pp. 23-58.
Williamson, O. E, 2000,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Taking Stock, Looking Ahead”,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Vol. 38, No. 3, pp. 595-613
Williamson, O. E, 2008, “Foreword: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Guidebook”, in Eric Brousseau and Jean-Michel Glachant, ed,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