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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08-09-21   作者:leo    浏览次数:

山东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2009年山东大学在189个博士学位授权专业招收国家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博士生(含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的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职申请/攻读硕士学位人员未获得硕士学位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毕业论文答辩决议书);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进修过硕士阶段主干课程5门以上且成绩合格,并在相应的科研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科研方面具体条件为:

(1)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考生,近5年内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过至少10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5篇发表于国家级学术刊物;独立出版过高水平的学术专著一部,并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第一作者)或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2)自然科学领域的考生,近5年作为主要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8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4篇被SCI、EI收录,且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第一作者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

3、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并须至少加试硕士生主干课程3门(含政治理论)。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于复试时提交。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报考费105元(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费180元)。

六、报考安排: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0日-2008年12月2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址:www.grad.sdu.edu.cn;

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3月18日―3月19日;

考试时间:2009年3月21日―3月22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七、我校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用以奖励(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

八、为提高我校博士生的国际竞争力,学校鼓励并资助部分优秀研究生以联合培养方式到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从事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具体规定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九、指导教师姓名后有*的为我校兼职博士生导师。

十、所有专业均可在港澳台地区招生,无招生计划限制,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

十一、参考书目及往年考题请与报考学院(所、中心)联系。

十二、请考生关注山东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

网址:www.grad.sd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1―88364334

E-mail地址:sdu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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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31-88364334

电子信箱:sdu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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