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科学研究 >> 正文

关于申报2012年度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自由探索项目及人文社科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07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加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自然科学专项、人文社会科学专项)》的规定,学校已于2011年上半年对交叉学科项目及重大导向项目进行了立项评审,现将2012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度的自由探索项目合并立项)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自然科学专项中的自由探索项目及人文社会科学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然科学专项中的自由探索项目: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1、类别

2012年度自然科学专项中的自由探索项目申报分为两类:

第一类:支持青年学者开展符合学科发展方向的自由探索和自主创新活动,自由申报,资助力度5—10万;

第二类:以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以解决行业或领域关键共性技术为着力点,将青年教师的自由探索与国家需求有机结合起来,重点支持青年教师开展与国家“十二五”科技与技术发展规划相符合的科技创新活动(结合我校科技发展规划,第二类项目重点支持领域见附件1)。申请者围绕重点支持领域申报,每个领域由专家评审出5—6项,每项资助力度10万-20万。

2、申报条件

(1)第一类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岁(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类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岁(196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形成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相对合理的研究团队。申请人注明申请类别(第一类/第二类)及所属学部。

(2)申请人提出的项目要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较好的工作基础和良好的研究条件。

(3)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主要参加人员不能同时申请两个(含两个)以上项目。

(二)注意事项

1、已获2009年、2010年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资助且尚未结题的不再受理。(含人事处的自主创新基金(人才培养项目)。

2、已获得资助的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项目,不得作为自主创新基金项目重复申报。

3、本次申报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学校统一安排查新。

4、上报材料要求:申报者提交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专项申请书2份(附件2)并附电子版、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汇总后填写《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申报一览表1份(附件3)及其电子版。

5、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1年12月23日,各单位统一报送至学术研究部重点建设办公室(鲁能科技大厦201房间)。

6、联系人及电话:

刘全芬:88369528,Email:zdjsb@sdu.edu.cn

胡大伟 :88361825 (军口涉密内容)

二、人文社科专项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2012年度自主创新基金(人文社科专项)设招标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别,分别给予10-12万和3万元的资助。

1.招标项目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需要,紧紧围绕我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目标,深入研究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体现学术前沿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紧密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为争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和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进行预研,培育和孵化重大学术成果。(选题待定)

(2)申报要求:以45岁以下青年学者带头申报(196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鼓励老、中、青学者联合攻关;申报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深厚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基础、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和丰富的科研实践经验,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职责;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3)结项要求:在本学科权威学术刊物或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完成两部学术著作,并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或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

2.一般项目

(1)指导思想:以营造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学术氛围为目标,鼓励广大中青年教师崇尚学术、潜心科研,继续支持传统、基础及应用学科的青年学者根据个人兴趣开展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学术研究和探索,努力促使一批优秀的、有资质、有潜力的青年学者在国内外学术界崭露头角,为我校培育一批有利于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长远发展的学术中坚。

(2)申报要求: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及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对所申请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资料准备。

(3)结项要求: 在本学科权威学术刊物或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CSSCI类学术刊物上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完成一部学术著作,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以原题申报获得教育部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注意事项

(1)已获2009年、2010年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资助且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项目【含人事处的自主创新基金(人才培养项目)】。

(2) 在研省级以上基金资助的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一般项目。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申报招标项目者请填写《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人文社科专项)招标项目选题建议》(附件4),学校将对征集到的选题进行筛选后拿出一部分选题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通知另行通知。

2.申报一般项目者请填写《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人文社科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5)。

3.请申报者提交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汇总后填写《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申报一览表》(附件3),并选题建议和项目申请书于2011年12月23日前送至学术研究部社会科学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4.报送地址:鲁能科技大厦A座207 联系人:宋沁潞 电话:64802 E-mail:skc@sdu.edu.cn。

三、2012年人事处负责的人才培养专项项目和由研究生院负责的研究生创新项目另行通知。

学术研究部

2011-12-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