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日前启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2月25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3.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将采取会议审核方式组织专家对全省申报材料统一进行筛选后,按照分配给我省申报指标报全国社科规划办。为提高我校申报材料的入选率,请有关单位做好动员组织申报工作,适时组织有经验的专家对青年学者申报的项目做好指导工作,提高论证质量。凡往年申报同类课题通讯初评入围者可不经过初筛程序直接上报。
4.请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重点考察选题和论证质量、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前期相关成果、研究团队等因素,对质量不高的项目不予上报。同时要避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类选题重复申报,适当增加青年项目的申报比例。
1.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1.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2.《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1.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须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两套样书。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关系,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公开发表成果或接受媒体采访时,若涉及政治敏感问题事前须征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同意。成果鉴定为优秀或被登载《成果要报》或入围《成果文库》的项目负责人、信誉良好的鉴定专家和通讯评审专家,申请新项目时将享受一定的倾斜政策。
1.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请者在填表前,请认真阅读申请书“填表说明”、“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以及活页后的小注。
3.经费预算中管理费一栏,重点项目填3000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填2000元。
1.受理申报时间:2012年2月10日至2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集中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社会科学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2.报送材料: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及《活页》一式7份(包括1份原件和6份复印件,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放在7份申请书的后面,申请书和活页统一用夹子夹好),《申请书》、《活页》的电子版及《申报系统》导出的xmsbsj.dbf文件发至skcgh@sdu.edu.cn。
3.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为了避免申报人在填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技术性失误,特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在2012年2月10日之前,先将申请书及活页进行审核,并集中报送本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经我办审查合格后,再打印、装订并盖章。
4.数据录入须采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版),不录入“参加者”、“推荐人”、“课题设计论证”三项内容。注意:一定要保证电子数据与申请书数据表的一致性。
其他事项请见《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社会科学办公室地址:鲁能A座207;联系人:宋沁潞 黄启松;联系电话:64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