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教师公派出国留学选拔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3月1日-20日,请申请人于3月15日-16日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送交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办公楼320),逾期未能提交者,将不再考虑审核及上报。
二、选派计划
1.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重点支持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四、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是我校在编在职教师,符合《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外语水平未达标者,亦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有效成绩单复印件等。外语水平未达标的申请人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自2013年起,该项目申请人须达到外语合格条件方能申请。
3.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研究课题,且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包含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五、提交材料清单(提交材料说明见附件1)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系统自动生成)
(3)身份证复印件
(4)职称证书复印件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7)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8)外语水平证明
(9)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不超过3页)
(10)课题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学术研究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以上个人申请材料请按(1)-(10)顺序准备一式2份(A4纸),无需装订,其中《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2份(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只需在其中1份签字盖章,用于学校留存,另1份不签字也不盖章)。
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项目录取结果预计在2012年7月公布,录取后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3年12月31日。不能按期派出的,留学基金委不再受理延期、改派,留学资格自动取消,5年内不允许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请各位老师在申报时合理选择留学单位和留学专业,做好出国留学规划。
2.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网上申报网址:http://apply.csc.edu.cn
申报工作中有何情况或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联系。
联系人:王璐璐 联系电话:88364557 E-mail:szb@sdu.edu.cn
附件:1.申请人注意事项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样本,点击放大)
3.201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