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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9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接科技厅通知,按照年度工作计划,2012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为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将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工作重点,进一步突出为决策咨询服务的导向,突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促进软科学繁荣发展,为各级各类决策提供参考与支撑。

二、项目分类及说明

2012年度软科学计划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选题和申报条件以《2012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附件1)为依据。

重大招标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各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投标,不设限额。

重点项目面向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实行限额申报。

一般项目分为有经费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实行项目主管部门限额申报。

申报项目应以为各级各类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导向,注重选题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为提高项目申报和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多出优秀研究成果,将加强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项目申请书的相关内容可能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考核指标。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山东省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民办科学研究机构和各级各类决策咨询研究机构。

2.项目负责人只限1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项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3.为提高软科学研究的时效性,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2013年6月30日。

4.不受理以下项目申报:

(1)承担在研或延期未结题的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截止本通知发布之日未办理鉴定或结题手续的);

(2)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山东省科技厅其他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人员;

(3)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已列入国家和山东省各类科技发展计划或基金资助的。

5.申报重大项目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申请书》;申报重点项目遵循重大项目申报程序,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并将相应软科学研究基地作为申报单位(之一);申报一般项目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和《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

6.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不端行为,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人当年及后续三年的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消立项处理并通报。

四、申报组织与方式

1、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主要根据近几年年来各单位项目申报数量、立项数量和完成情况等,结合当年度计划立项数量综合考虑确定。经济学院7项、管理学院5项、山东发展研究院3项,法学院2项、医学院2、威海分校3项、齐鲁医院4项、二附院 2项(以上单位排序上报),其它相关学院、研究单位各1项。

2、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申报人、申报单位、主管部门登陆山东省科技厅网站(www.sdstc.gov.cn)“政务大厅”的“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申报系统”(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点击左侧计划类别导航中的“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操作规程请认真阅读网上项目申报使用手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网上申报说明请见附件3。

我校大部分单位已经在去2010年申报时进行了单位注册,申报人员只需到科研秘书处创建申报者账户即可(已经创建帐户的用原来的即可)。

网上申报成功不再修改后打印申请书,网上申报与书面材料必须相一致,特别是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网上申报单位注册名称、单位公章相一致。除保密项目外,未通过网上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受理日期

1.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2012年 3月19日24:00时。 2.(1)各单位需填写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并且要对申报项目排序,院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一份3月12日前报学术部。电子版发至gaojie00@sdu.edu.cn

(2)申报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需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申报面上项目需提交面上项目申请书二份和基本信息表一式三份。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书面材料各学院统一汇总,2011年3月19-20日报学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1.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尤其要严格审查申报资格,签署明确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报送工作。

2.项目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将不再另行递补项目。

3.网上申报内容应与书面材料相一致,除保密项目外,未通过网上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4.书面材料应按照项目类别及项目研究领域进行归类、排序,集中报送。

地 址:山大鲁能科技大厦A座209房间

联 系 人:高 杰 栾维东

联系电话:(0531)883-61855 883-69278 883-69517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0531)88590007转1037

联 系 人:曲延凯

附件:1、2012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

2、2012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

3、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网上申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