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加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人文社科专项的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重点项目,资助金额8-10万元。
二、研究周期:2-3年。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的我校在编在岗人员。
2.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及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对所申请的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资料准备。
3.注意事项
(1)已获校青年成长基金项目(含后期资助项目)、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资助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2)已获省级以上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
四、选题要求
基础理论研究要瞄准学科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同时学校将支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部分数据库和案例库建设,着力推出具有山大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五、结项要求
重点项目结题成果必须至少符合下列要求中的一项:
1.在本学科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
2.在CSSCI类学术刊物上发表6篇以上学术论文;
3.完成一部学术著作,并获得省级一等奖或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4.产生重大的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并经过学校组织的专家委员会鉴定。
六、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请申报者认真填写并提交《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人文社科专项)项目申请书》一式七份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汇总后填写《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人文社科专项)申报一览表》,于2012年11月23日前送至学术研究部人文社会科学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2.报送地址:中心校区明德楼B404 联系人:宋沁潞 电话:64802 E-mail:skcgh@sdu.edu.cn。
学术研究部人文社科处
2012年11月7日
附件: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人文社科专项)项目申请书
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人文社科专项)申报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