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 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的通知》(山大人字〔2010〕134号)和《关于申报2012年度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的通知》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及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2012年度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资助名单已确定(见附件),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签订合同书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申请材料的技术内容和指标,认真填写《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任务合同书(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附件1,一式三份)和《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经费预算表》(附件2,一式一份),填写时请仔细阅读合同书中的填写说明。
2、合同书中填写的技术指标及考核指标不得低于项目申报书所列技术指标内容;“项目执行年限”统一为:2012年1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3、项目负责人要认真、谨慎做好财务预算(预算一经批复,需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严格按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预算进行开支。
4、项目负责人将填写好的合同书交所在单位人事秘书,由人事秘书对照申请书审核填写内容是否与一致,若无误,加盖单位公章(院、所、中心)后统一送交人事部。
5、合同书送交地点:明德楼B510;截止日期:2012年11月20日。
联系人:王璐璐 联系电话:88364557
附件1: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任务合同书(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
附件2: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经费预算表
附件3: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资助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