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对象
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60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
三、投标资格要求
1.首席专家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首席专家投标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4.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投标课题要求
1.本通知发布的招标选题均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后),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体现问题意识和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抓住几个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2.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地调查,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实际应用价值,特别是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必须以真实可靠的数据案例为基础,努力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五、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果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果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3.投标者可根据课题研究内容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课题评审组织者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予以考虑。
六、时间安排
1.请各单位积极动员组织学者参加本次招标申报工作。为组织好本次招标工作,各单位科研秘书须在2013年4月2日前将本单位有投标意向者、投标选题告知学术研究部人文社会科学处。
2.投标人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投标申请书》(附件1)及相关材料。投标人应于2013年4月10日前做好课题论证,学校将根据投标情况安排召开课题论证会,进一步完善课题论证。正式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8份(1份原件,7份复印件)于2013年4月19日前报送至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404。
联系人:张荣林 宋沁潞;联系电话:69527 64802。同时将投标书电子文本(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发送skcgh@sdu.edu.cn。
附件:
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招标选题
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投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