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3〕227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及核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向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倾斜。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专职从事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 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遴选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二) “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
“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从“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遴选产生,围绕国家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需要,重点选拔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优秀领军人才。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2012年前已获选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且为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不含人文社科领域)高层次人才;
3. 申报2013年度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的基础研究领域(不含人文社科领域)高层次人才,可同期申报“国家特支计划”,但需首先通过百千万人才工程评审确定为国家级人选后,再按程序参加“国家特支计划”评审;
4. 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国家特支计划”的,原则上每人不超过2次。
二、选拔数量
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我校“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推荐名额为3人,“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的推荐名额为2人。请各单位根据选拔条件每项目限推1名。
三、填表说明
1.登记表首页的专业组别请从以下类别中选择其一:数学组;物理学组;化学组;工学组;地学组;生物学组;医学组;其他组
2.登记表需申请人签字,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候选人登记表为Excel版本,由11个子工作表组成,请候选人逐页填写,单面打印,无需装订 。
四、报送材料及时限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于3月28日前将候选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一份送至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明德楼B区525房间),电子版发至rcb@sdu.edu.cn。
联系人:王璐璐; 联系电话:64847; 电子邮件:rcb@sdu.edu.cn;
附件:“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