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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中国保险学会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3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为推动保险理论研究,根据《中国保险学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启动2013年度中国保险学会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方向

本年度课题研究方向共10项,所列研究方向为大的方向性指南,申请人需围绕以下研究方向,结合保险业改革发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和主要矛盾,确定更为具体的研究题目。

1.宏观经济与保险业发展研究

例如: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对保险业的影响

保险业税收支持政策研究

2.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

例如:商业保险参与大病医疗保险相关问题研究

商业养老保险研究

3.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研究

4.寿险结构调整与风险防范研究

5.农业保险研究

6.责任保险研究

例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研究

完善交强险制度研究

7.保险资金运用研究

8.保险产品定价机制与监管问题研究

例如:保险产品费率市场化研究

保险产品监管机制研究

9.保险营销体制改革研究

10.科技发展与保险业创新研究

例如:互联网快速发展背景下保险业的机遇与挑战

二、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中国保险学会研究课题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申请人应实际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

4.申请人应具有拟申请课题研究所需的学术背景或从业经历。

(二)凡不能按期完成(以立项协议约定时间为准)中国保险学会以前年度课题的申请人不能申报。

(三)得到国家基金项目、保监会部级课题和各省社科基金等资助的项目申请人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课题。

(四)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请人之外的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不含二个)课题。

(五)立项课题应在寄发立项通知书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并申请结项,原则上不受理延期申请。

(六)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必须包含书面研究报告,报告字数不少于2万字。

(七)课题研究不得违背学术道德,如发现抄袭、使用其他课题成果参加结题等情况,将取消立项,且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八)学会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含中期成果)如公开发表或出版须事先征得学会同意。

(九)为扩大参与,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选取未获得过中国保险学会以前年度课题的申请人的申报项目。

三、经费资助

2013年度中国保险学会研究课题均为资助项目。中国保险学会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对于立项的课题给予经费资助。为了鼓励提高课题的完成质量,在结题时将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课题,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原则上每个项目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四、申报要求及受理时间

(一)申报材料:《中国保险学会研究课题申请表》一式2份(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以及配套的电子版。

《中国保险学会研究课题申请表》等相关电子材料请到中国保险学会网站(http://www.iic.org.cn)下载。

(二)申请人请于4月30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提交至中国保险学会秘书处,同时将相应的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shimin@iic.org.cn(电子邮件主题请以“课题申请-申请人姓名”格式填写,附件申请表请以“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格式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施 敏

联系电话:(010) 6629 039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鑫茂大厦北楼702室 (邮编:100033)

附件:中国保险学会研究课题申请表

中国保险学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特别说明:拟申报老师请详细阅读附件要求,并按照要求填报申报书。填报完成后到我办审核盖章后请自行寄送至上述地址

地址:中心校区明德楼C406

联系人:刘德宝 袁明

电话:883-61855 883-69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