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山东大学“攀越计划”和学校国际化发展战略,进一步促进我校与国际知名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实质性合作,提升我校国际化水平,2013年学校继续设专项经费支持聘请海外学者来校开展学术活动,并支持部分课程国际化相关学者短期海外研修。根据经费结构安排,2013年资助项目仍侧重支持“非基地、非平台”单位。根据我校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工作的重点需求,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并确定聘请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各单位往年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现将2013年学校资助“短期境外专家项目”、“教学流动岗项目”、“科研流动岗项目”、“课程国际化流动岗项目”、“课程国际化海外孵化项目”计划予以公布(见附件1)。本计划执行期限为2013年1月-12月。如未能按期完成当年度专家计划,聘请计划将自动取消,不再转入次年使用。计划将根据各学院申报和中期执行情况于9月份进行调整。
二、“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办法仍按《山东大学“985工程”国际交流经费“短期境外专家专项”实施办法》(附件2)执行。
“教学流动岗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按《山东大学流动岗位特聘教师聘任管理办法》【山大外字(2007)14号】(附件3)执行,专家津贴资助标准自2011年起调整为4000元/周。另外,用于学院接待和安排来访学者学术活动的费用为1000元/周。
“科研流动岗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按《山东大学“科研流动岗项目”指南(试行)》(附件4)执行。
“课程国际化流动岗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按《山东大学“课程国际化流动岗项目”指南(试行)》(附件5)执行。
“课程国际化海外孵化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按《山东大学“课程国际化海外孵化项目”指南(试行)》(附件6)执行。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以上项目的申报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入选人员须按计划和要求执行项目。
四、学校鼓励聘请单位结合国际化课程建设,提前规划教学内容,通过本科生院或研究生院,将“教学流动岗”和“课程国际化流动岗”教师的课程安排纳入到本科或研究生的教学计划中。“教学流动岗”教师来校讲学信息落实后,请在专家来校前一周将填写完整的《山东大学流动岗位特聘教师学术活动日程安排表》发教务处、研究生院上网公告以便全校共享学术资源。
五、如“流动岗位特聘教师”项目已有候选人的单位,请按各类流动岗项目申报材料准备,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报国际事务部,电子版材料发邮箱wgzj@sdu.edu.cn。
各类“流动岗位特聘教师”项目尚没有候选人的单位,请在候选人来访前至少3个月将相关申请材料报国际事务部审批;“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的备案可随时受理。
六、为便于财务结算和项目管理,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务必于项目执行完毕后3周内,持相关报销材料到国际事务部核销,逾期不予受理。报销材料请参见各项目指南规定准备。同一项目不可重复申请资助。
各单位联系人:国际事务部:周烁 65687
本科生院交流科:亓伟 66086
研究生院:李栋 64696
国际事务部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