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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创新人才推进计划”评议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09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根据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评审工作需要,现向各有关高校征集推荐评议专家,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类型

本次重点征集科学、技术和工程研究领域的一流和资深科技专家,知名科技管理、企业管理专家,以及从事投融资工作的高级专家。入库专家将参与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咨询评议工作,并纳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技人才(专家)库。

二、专家征集条件

1.科技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不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

——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相应领域从事实际研究开发工作,并取得突出的科研业绩;

——了解国家战略需求,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2.科技管理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长期从事科技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和研发组织管理等工作;

——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熟悉国家科技、经济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国内外科技、经济发展情况。

3.企业管理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转制院所等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具有敏锐的洞察力,熟悉相关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市场需求,熟悉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运转、管理情况。

4.投融资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较高的经济、金融等专业理论水平;

——长期从事创业投资、资本融资等相关工作;

——对科技金融结合发展有深入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征集的各类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资深专家或特殊专业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应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责任心强,能够在时间和精力上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工作。院士、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各类人才计划入选者以及省(部)属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中层及以上负责人等优先纳入。

三、其他事项

1.专家征集工作通过科技人才(专家)征集系统(www.sttc.net.cn/zjzj)进行,实行网上填写和推荐。具体流程及操作说明可登录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网站(www.sttc.net.cn)下载。

2.专家个人请到网站进行用户注册(单位选择“山东大学”)并进行信息填写,填写完毕后请于7月31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进行提交(右上角有“提交”按钮);提交后请电话或短信通知学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办公室联系人,学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办公室将完成我校专家信息审核工作。

教育部科技司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峰,李人杰

联系电话:66096358

学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德宝

联系电话:1357314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