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科学研究 >> 正文

关于填报2016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新增资助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4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进一步加强对全省科研人员工作的支持,我校又有31项获得立项支持,现将我校获得基金新增立项项目(见附件1)任务书填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通知本单位获得资助的项目承担人登陆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 //www.sdnsf.gov.cn/portal/),查看本年度获得资助情况,做好任务书的填报工作。

二、项目承担人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根据登录账号:用户名(身份证号码)、密码(身份证号码后六位)登陆基金项目管理系统后,在“项目信息管理”菜单下的“立项管理”栏内填写任务书,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审核。

三、科学技术研究院在系统内审核通过后,承担人可以通过系统导出PDF格式的立项任务书,请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确保系统内的电子信息跟打印表格内容一致),项目承担人及全部项目组成员签字后交各单位科研秘书处汇总。

本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任务书”填报工作自通知下达之日起,至2016年11月25日16:00截止。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11月28日11:00前统一把本单位的纸质任务书报送至明德楼C410办公室。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后统一盖章报送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盖章后返回项目负责人一份立项任务书,请妥善保管。

注意:

1、请项目负责人填写任务书前,务必仔细阅读“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任务书填报说明”(见附件2)

2、严格做好立项资助的经费预算工作,填写时请按照立项资助额度根据研究计划合理制订预算,保证经费专款专用,预算表中的科目有预算经费支出的,请务必在备注一栏中加以说明,科目中的其他费用尽量归并到相应科目,外协费的转出需要与外协单位签订合同;经费预算中的管理费务必按立项总额的5%填写。

3、任务书中的项目组成员应与申请书中一致;成员为研究生或博士生的,职称一栏需填写研究生或博士生;“依托单位(盖章)”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统一盖山东大学公章。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任务书确保立项经费按时拨付。

4、任务书中的呈交科技报告,前四项无需填写,仅在最终(技术)报告一项中填写1。

联 系 人:孙乐军

联系电话:69277    系统技术支持:87970849  王老师

地    址:中心校区明德楼C410室

附件:

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新增立项项目名单

2、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任务书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