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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东省第三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26   作者:    浏览次数:

    山东省第三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有关要求

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6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奖规定的成果(2012  1  月至201512  月期间因故未申请过参加评奖的成果可以申报参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没有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且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产生重大影响并被一类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和CSSCI 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核心级别以上期刊、SCISSCIAHCICSSCI 来源集刊、《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报刊引用200次以上(网络引用不计)的成果也可以申报参评)。重复申报参评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作者五年参评资格。

二、申报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成果发布、查新查重、各授权单位组织推荐、书面材料报送、书面材料审核、客观赋分、专家会议评选、拟获奖成果审读、省评委会审定、公示、公布、表彰奖励的办法进行。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1、网上填报成果信息(2  23  0  时至3  30  24  时)

申报者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填报成果内容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因分配推荐指标需要,请务必慎重选择并写清申报渠道。学科门类分经济学、管理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文学语言学、文化学、教育学、历史学、智库研究成果、应用与普及11  个学科组。填报不准确者,省评奖办有权进行调整。

2、网上审核(此环节无须申报者参与)

省评奖办在规定时间内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技术审核,通过审核后,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或短信通知申报者。

3、成果发布

申报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自动在申报平台展示,接受社会监督。申报者可以随时补充或更新有关信息,必须确保信息属实,一经查出弄虚作假情况,取消本成果申报资格,取消申报者五年参评资格。

4.成果查新和著作验证

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成果,需在经省评奖办竞标确定的查新机构进行查新。申报者下载查新表格,按查新要求填写后自行提交至指定查新机构中的任一家。(具体方式方法见附件3由查新机构将查新报告书(PDF 版并带查新机构公章)反馈至申报者邮箱和省评奖办邮箱。查新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著作申报者须在中国版本图书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www.capub.cn/)做CIP 核字号验证,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并上报。

注:为方便学者申报,人文社科研究院将在申报结束后与附件3中的查新机构统一结算此次申报的查新费用,每位申报学者(每项申报成果)仅限一次,查新一次以上发生的费用由学者个人承担。

5.重复率检测

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15%,著作和课题项目重复率不得超过25%,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如果该成果此前已在涵盖下列要求的数据库范围进行过检测,只需将之前的结果交上即可。如果该成果未进行过检测,则需进行重复率检测[检测范围必须涵盖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互联网资源(包含贴吧等论坛资源)、英文数据库(涵盖期刊、博硕、会议的英文数据以及德国Springer、英国Taylor&Francis  期刊数据库等)、港澳台学术文献库、优先出版文献库、互联网文档资源、图书资源、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CNKI 大成编客-原创作品库等数据库,如果数据库涵盖不全,则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视为不合格],其中原典、法律条文、自引等不计入重复率。

三、书面材料报送

(一)请各院科研秘书于320日前电话报备本单位申报情况。

(二)学校受理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45日。

(三)书面报送材料:

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附件2)一式四份,其中两份做匿名处理。(由社科院统一盖章)

2、申报的成果

一式三份,其中论文、课题、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复印件;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原件。匿名是指将成果中的作者单位、姓名、本人照片等涂黑直至辨认不出,如果有故意遗漏或涂不严实的,取消当年评奖资格。请各单位的科研秘书把关审核材料。

3、参评成果有关资料

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匿名(匿名要求及方法同上),一律装订成册。反响情况包括转载、引用、书评、消息、县(市区)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部门及中型企业以上单位(大中型企业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界定,具体认定指标以企业所在地工商或税务等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准)采用(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方案等原件物证,并标注被采用内容)、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需提供领导批示复印件或领导所在单位证明)、科普类著作印数(以版权页标明印数为准,多次印刷的需提交各次版权页,或出具《图书印刷委托书》)等。课题类成果反响情况装订时,以下两种用于查新的反响材料集中放在前面,以便客观赋分查找:一是以著作形式结项的,其最高等级出版社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成果的反响材料;二是以论文形式结项的,其最高级别刊物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论文的反响材料。课题其它反响材料放在后面。

4.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查新报告

申报成果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查新报告一式三份,两份匿名

5.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

申报成果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复印件一式三份,两份匿名,申报者在实名首页手写签名

6.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申报者(第一作者)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一份,注明“山东省第三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用”。

7.外文类成果加报材料--中文译文

论文需报全文的中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的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一式三份,两份匿名。

8.课题类成果加报材料--立项书和结项书

课题类成果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两份匿名),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出具优秀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两份匿名),原件经省评奖办审核后一律退还。

9.著作类成果加报材料--CIP核字号网上检索页

著作申报者做CIP 核字号验证后,提交检索页打印件一份并手写签名。

10.客观赋分表

每项成果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及赋分表》,具体到每个小项的分值。

  各学院收齐材料后,填写本单位的《申报成果一览表》(附件8)和每位申报学者的《成果客观分数赋分表》(附件9或附件10,随每份成果附后,具体到每个小项的分值),45日前将《申报成果一览表》和本单位申报材料送交人文社科研究院(明德楼B421),同时将《申报成果一览表》电子表发至邮箱skc@sdu.edu.cn

联系人:周琳 电话:88364584

 

省社科联学术部联系人:丁纪伟

联系电话:0531-8286641782866295

网络咨询:峰

联系电话:0531-82866376

网址:http://123.232.119.103:8083/pjsb/

附件:

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2.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3.关于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查新方式方法说明

4.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成果查新表(论文、著作类)

5.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成果查新表(课题类)

6.智库成果相关条件

7.推荐单位评选委员会意见

8.申报成果一览表(学院用)

9.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基础理论(A)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及赋分表

10.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智库研究、应用与普及(B)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及赋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