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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08~09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0-11   作者:aREs    浏览次数:

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 “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出国留学人员于2008-2009学年度赴美研修。现将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中美富布赖特项目”是中美两国政府间重要的教育交流项目之一,由中国教育部与美国国务院共同负责,留学基金委和美国驻华使馆共同负责实施。该项目在我国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赴美中国学者和研究生的派出规模为每年不超过50人。项目有关费用由中美双方共同投入,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本次遴选类别包括研究学者(全国40人)、联合培养博士生(Ph.D. Dissertation Research Program,全国10人)两类。

我校可推荐3名联合培养博士生候选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和长期研究的经历。具体要求为:年龄应不超过35岁,为正式在读博士生,且已完成第一年基础课程学习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课题,申请时须已获得美国接受单位邀请信。业务水平突出。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留学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申请人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②被推荐人选应是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或科研人员或学生。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③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④身心健康。

三、选派资助学科领域仅限人文、社科、管理和法律学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性候选人。

四、申请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英语水平证明(Report on proficiency in English)

3、课程评估体系说明(Academic Records Information)

4、大学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Official Academic Transcript)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中英文)

6、专家推荐信(三封)

7、美国高校邀请信复印件

8、签字表(Signature Form)

9、山东大学研究生海外学习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五、准备申请材料的说明

1、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人员可从国家留学网下载2008-2009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申请表(网址:

http://www.csc.edu.cn/gb/readarticle/readarticle.asp?articleid=2586

请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人员仔细阅读网上申请指南后进行网上申请并打印申请材料中第1、2、3、6、8项。申请人员在向美国接收院校递交申请材料时应将Memo to U.S. Faculty Associates与Institution Response Form附在申请材料后面。

2、申请材料按相应提交材料清单顺序装订(请不要使用回形针或增加封皮)。

3、推荐信应使用有推荐人所在单位抬头的纸张打印/书写,并有推荐人签名。

4、申请人须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复印件十套,原件本人留存。《山东大学研究生海外学习项目申请表》只需要一份。

六、根据有关规定,被推荐人选应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请申请人先递交申请材料,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通过银行划转或直接交至留学基金委基金与财务部(请勿邮寄)。(请在汇款用途一栏注明08-09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和申请人学校、姓名)。

开户名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0102049509026401697

七、根据国家公派留学改革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及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中国政府不受理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录取人员的J-1豁免申请。

请各有关单位于2007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需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及申请人材料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项目咨询:留学基金委出国事务部 金星晖,电话:010-66093952。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07年10月11日

附件:山东大学研究生海外学习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