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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博士项目遴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0-12   作者:本站整理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UT-INSA)签署的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将选派30名优秀人员赴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所属8所院校攻读博士学位。

一、可供申请的学校和专业

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所属8所院校为Universite de Technologie de Belfort-Montbeliard、Universite de Technologie de Compiegne、Universite de Technologie de Troyes、INSA Lyon、INSA Rennes、INSA Rouen、INSA Strasbourg、INSA Toulouse。

本项目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为:(1)通信及信息技术、(2)农业高新技术、(3)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4)材料科学与新材料、(5)能源与环境、(6)工程科学、(7)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具体的学科、专业方向以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所属8所院校现开设的博士项目为准,具体信息请上网查询:http://www-csc.utt.fr。

二、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时为中国内地居住的永久中国公民;

(二)正在国外工作或学习者不得申请;

(三)学成后必须返回中国;

(四)学业优秀,已在我国政府承认的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也可申请;

(五)年龄应在35岁以下;

(六)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可用英文进行学术交流和阅读学术文献。

三、申请办法

(一)申请方式

1.申请人必须于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入学申请截止日期(2007年11月1日)前向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提出入学申请并向其直接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请务必先与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相关导师建立初步联系,以便确定校方能够提供相应的专业指导。具体的申请程序和申请表格请上网查询、下载,网址为:http://www-csc.utt.fr/howtoapply.htm。

2.申请人须同时向留学基金委提交外方申请材料复印件一份并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apply.csc.edu.cn)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请打印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留学主管部门填写,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寄至留学基金委。

3.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延误和其他问题由申请人本人负责。申请材料请自行留底,无论申请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回。

(二) 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向中方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

2.《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

3.向UT-INSA提交的申请材料复印件一份

4.报名评审费复印件一份

四、申请、评审和录取派出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的申请人条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内经单位推荐,向留学基金委申请UT-INSA项目奖学金。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推荐人选应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届时请将此项费用汇至如下地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务必注明“UT-INSA项目”和申请人姓名,并将交费凭证复印件同报名材料一并寄送到国家留学基金委)。

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联合奖学金,本项目推荐选拔工作采取差额遴选的方法,以体现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竞争性。中法双方将共同评审,以确定最终录取人员。经评审,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留学人员在规定的留学期间国内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经批准录取的留学人员将于每年7月份前后派出。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该项目申请人员一经录取,其同时申请的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如本人选择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则本项目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

五、项目流程时间表

即日起

开始申请

2007年11月18日

申请截止

2007年12月

材料评审

2008年1月初

面试并确定录取结果

2月-6月

国内法语培训

6月

参加TEF考试

7月

派出并参加法方安排的法语培训

9月

开始攻读博士学位

六、留学期限及费用安排

被录取人员将于明年7月派出,留学期限为3年半(42个月)。

本奖学金的全部费用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和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共同负担。每名奖学金将包括生活费(按中国政府奖学金确定的标准执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国内/外法语培训费用等。

七、咨询方式

有关咨询事宜请与校人事处师资办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联系:

学校联系人:于向明 王璐璐

联系电话:0531-88364557

留学基金委联系人:左 亮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邮 编:100044

电话: 010-66093979 传 真:010-66093972

E-mail:Lzuo@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