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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1-27   作者:本站整理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

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大力推进理论创新,鼓励哲学社会科学界为党和人民事业发挥思想库作用,深入研究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战略和实际问题,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

二、招标数量

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共确定42个课题研究方向(见附件)。一般情况下,每个研究方向只确定一个中标课题。投标者可根据这些研究方向设计具体题目。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研究方向的课题投标。

三、对投标者的资格要求

1、投标的首席专家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课题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

2、投标的首席专家同期只能承担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而没有完成,或同期承担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课题的责任单位要组织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主要研究人员要有必要的与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研究成果和充足的时间保证。

4、投标课题的责任单位要具备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四、招标时间安排

1. 投标人可登录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标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8份(1份原件、7份复印件),经责任单位审查盖章后,于2007年12月12日之前(以邮戳时间为准),由各省(区、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规划处,逾期不予受理。

2.12月上旬,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受理投标、进行资格审查。

3.12月下旬,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书进行初评,确定入围名单。

4. 2008年1月上旬,组织初评入围投标者到会进行陈述和答辩,产生建议中标名单。

5.1月下旬,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下达中标通知书,并在媒体上公布中标结果。

6、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联 系 人:杨庆存 操晓理 董俊华,联系电话:(010)83083061 83083060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本单位的学者参与此次招投标工作,有投标意向的学者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社科处规划科联系电话:88364802,地址:办公楼419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