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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1-16   作者:本站整理    浏览次数:

春节将至,根据学校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今年的放假时间为2008年1月21日至2月23日,注册时间为2月24日。为了确保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假期,特将有关安全工作强调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学院(中心、所)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看到当前安全稳定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范,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学生安全和稳定工作。

二、要在放假前全面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各学院(中心、所)在放假前要利用主题班会形式,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以预防交通、火灾、食物中毒、燃放烟花爆竹、冰上安全事故和反传销以及防止被抢、被盗、被骗案件发生的专题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教育广大学生在放假期间自觉维护学校和大学生形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做守法公民,不做任何不利于安全稳定的事情。

三、要重点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各学院(中心、所)要组织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要彻底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各项防火、防水、防盗等重要措施;要教育学生在寒假离校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认真检查宿舍门窗是否关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寒假期间不出问题。

四、要特别强调返乡学生的旅途及假期安全。各学院(中心、所)要教育学生乘坐具备资质的客运单位的交通工具,及时回家返校,不参与违法、迷信活动,出游期间严格遵守旅游景点的各项安全规定,注意外出活动期间的饮食卫生,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五、要妥善安排寒假留校的学生。各学院(中心、所)要加强对不回家过节学生的管理,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对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要给予特别关心,让留校的学生过一个愉快的春节。寒假期间,要教育留校的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自炊,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学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等能源浪费现象,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六、要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各学院(中心、所)学生工作干部要建立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留校学生假期外出、旅游或回家探亲要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请假,说明出行的目的地,按期返校,严禁出现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

七、要教育学生假期结束后,按时返校。各院部要及时清查本单位学生返校情况,本科生于2月25日将有关信息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联系电话64230;(研究生注册情况见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望各学院(中心、所)接此通知后,认真落实本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广大学生工作干部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保证各项工作万无一失,对因本通知精神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学校将按责任制的有关要求追究责任。

预祝各位老师、同学新春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