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现将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报名范围:已经确定为发展对象和下年度可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各基层党委根据本单位的发展计划,认真研究确定学员名单,对报名人数适当掌握,不宜过宽或过严。报名时要将学员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的时间一并填入《报名登记表》的相应栏目。如果各单位出现漏报、错报、缓报等,责任自负。
2. 访学生培训:访学生的培训按照以往的要求进行,详细《通知》请到“网上党校”网页的入党培训栏目中查询。
3. 培训费用:本学期参加培训的学员一律交教材费10元。
4. 党课教师:各院(部)党委推荐1名任课教师,承担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授课、考勤、辅导等任务。
5. 报名时间:各基层党委将学员名单(打印)、教材费、教师名单于3月13日(开学第三周周四)前报党校。因需要预定教材,请各单位务必抓紧时间,逾期不候。
6. 培训时间和地点:有自己支配教室的学院,可自行安排上课时间和地点,并将上课时间和地点同报名名单一起报到党校;其它学院由党校通过教务处安排上课时间和地点,一经安排即按课程表上课,原则上不允许自行调动。
7. 教工培训:本年度教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也将在本学期进行,报名时间和教材费与学生相同,名单需要单列,不能混夹于学生名单中。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报名学员的工作,保证学习时间。
8. 补考: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培训不合格的学员,可参加本学期补考。各基层党委要将补考学员名单填入《报名登记表》并在备注栏中注明“补考”,过期不再接受补报。
9. 各单位一定要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各环节的落实,本学期党校工作人员将不定期深入院部听课检查教学情况。
10. 为便于识别,防止出现差错,报名学员名单用A4纸打印,打印件及教材费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党校,并将名单发至党校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