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毕业生离校时清还图书、注销上机账号、关闭校园一卡通中的借阅功能等工作,使毕业生顺利办理在图书馆的相关手续,特通知有关事宜如下:
1、自6月16日(星期一)开始,今年各类毕业生(包括延期毕业、毕业后直接转读我校研究生或留校的)全部停止借书,并清还所借图书;电子阅览室未用完的上机时间,需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借书证,在各区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办理转账或退款手续后,注销本人的上机账号;研究生还需向图书馆提交印刷版和电子版毕业论文各一份,电子版论文的提交需通过系统审核。
2、毕业生(包括交流学生)需全部还清所借图书,结清欠款和机时费后,方能在离校通知单上加盖图书馆印章。本科生以集体方式、研究生和交流生原则上以集体方式或个人方式,在图书馆各分馆办证处注销借书权限,并加盖印章。如发现有欠书未还的,图书馆将委托学校有关单位对其进行追还。
3、延期毕业、毕业后直接升入我校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或留校的,若需在暑假中继续使用一卡通借阅图书或上机者,图书馆可以给予照顾。由本人持研究生入学通知书或院部等有关单位的证明信,7月4日至10日来图书馆,我馆可为其延长现用校园一卡通的借阅时间至下学期开学前9月7日,开学后该证失效。下学期入学后需办理新证,然后到图书馆重新注册,成为图书馆的合法读者。
图书馆各办证地点及电话如下:
文理分馆:东区新校图书馆二楼205房间,电话88364904
政法分馆:东区老校图书馆借书处,电话88375734
医学分馆:西区图书馆二楼办公室,电话88382147
工学分馆:南区图书馆一楼办公室,电话88395583
软件园分馆:高新区软件园图书馆二楼办公室,电话88390903
图 书 馆
200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