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勤工助学设岗单位:
2008年暑期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现开始组织申报。为了加强暑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此次勤工助学岗位审批、学生申请、报酬发放将通过网上“勤工助学系统”进行。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期学生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山东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规定》执行,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获得勤工助学岗位。
二、各用工部门岗位申报要以处室或院(馆、中心、所)为单位进行,各单位要指定一位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不接受以科室为单位的申报)。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学院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暑期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学生资助中心对各单位申请的勤工助学岗位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岗位无效。请各单位于6月19日前完成网上暑期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6月25日到学生资助中心(东区新校学生宿舍18号楼112室)领取审批结果。
四、各用工单位务必严格用工程序,加强用工管理,将助学育人落到实处。
五、学生资助中心将于6月25日在“学生在线”网站发布各单位获批的勤工助学岗位,由学生自愿通过系统申请,申请截止时间6月30日。
六、各单位于7月1日前通过系统完成初审,要求初审人数与审批岗位数一致。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终审备案。审核结束原则上不调整用工学生。
七、用工单位于2008年9月10日前将纸质《山东大学勤工助学金发放表》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同时完成本单位勤工助学系统报酬维护。纸质报送与系统维护的学生工作报酬务必吻合,否则,因此导致学生勤工助学报酬发放错误由用工单位负责解决。
八、未明事宜请与学校学生资助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8365117,88364385。
附件一:“勤工助学系统”设岗单位使用指南.doc
附件二:山东大学勤工助学金发放表.doc
附件三:“勤工助学系统”客户端登陆网址:/index.html或登陆 “学生在线”网站后点击导航栏处的“资助中心”,然后点击浮动窗口“2008暑假勤工助学系统登陆”
山东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200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