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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27   作者:研究生院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清明节放假通知精神及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2009年4月4日―4月6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为公休日,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4月5日(星期日)有教学安排的,按课表正常上课;4月4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一)所缺课时学校不安排统一补课,需要补课的由学院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离校学生要向所在学院请假,按期返校。各校区、各单位要切实落实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努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放假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

四、全校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严守工作岗位,不准脱岗、离岗。学校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于节后进行通报。请全校各单位将值班表于4月2日(星期四)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学校办公室(Email:xbxzk@sdu.edu.cn)。

学校办公室白天值班电话:(883)64701 (883)64702,夜间值班电话:(883)64110

附件:

学校办公室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