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西南北欧有关国家(比利时、冰岛、丹麦、芬兰、瑞士、希腊、意大利)互换奖学金项目拟进行补充选拔。现将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此次补充选拔网上报名申请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15日止,已在2009年2月20至3月20日间进行过申报的人员无需再次申报。请申请人员务必于7月8日前将材料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办公楼407)。
二、选派计划
此次补充选拔全国共68个名额,其中我校在荷兰和芬兰项目上各1个名额,同时也欢迎各位同学申报分配计划之外的项目。
三、资助方式
留学人员留学期间将享受外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荷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的往返国际旅费由荷方提供),不提供奖学金补差。
四、项目要求:
1、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阅各项目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2、候选人一经录取,务必按项目要求的时间派出,不得擅自推迟派出时间或放弃已获得的奖学金资格。
五、提交材料:
请被推荐人于7月8日前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注册及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申请材料。报名时应选择的受理机构名称为“直接上报基金委”,项目名称为“(XX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请申请人于7月8日之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办公楼407),两份材料中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均需学院签署意见,其中一份上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六、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王老师 电话:64673
国家留学基金委:朱志龙 电话:010-66093936/3932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0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