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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03   作者:本站整理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及研究生: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工作)经过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的试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研究生“助管”工作实行网络化管理后,更大范围上作到了岗位信息公开、研究生竞争上岗、用工单位选拔考核管理、研工部准确发放奖学金,既减少了校区之间人员的往返,又保证了“三助”奖学金及时准确的发放至相关研究生手中,极大地方便了聘任单位和研究生的工作。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奖学金的岗位设置、研究生申请、聘任单位对研究生的审核管理考核,将全面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操作,不再报送纸质表格。系统登陆地址为http://www.gradms.sdu.edu.cn,各“助管”聘任单位账号和密码不变,研究生账号和密码与个人系统登录信息相同。

本次系统中“助管”聘任单位“维护助管岗位”、“审核助管岗位申请信息”菜单及研究生“申请助管奖学金”菜单开通时间为2010年3月3日上午10:00至2010年3月10日晚8:00点,请相关单位及研究生及时完成聘任工作。

为更好的开展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工作,加强对“助管”岗位的管理与考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原则

1.“助管”岗位聘任应严格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助管”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和《“助管”岗位研究生管理及工作规范》(附件2)要求办理,“助管”岗位应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研究生。

2.“助管”岗位申报要以处室或院(中心、所)为单位进行,请各单位要指定一位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不接收以科室为单位的申报)。

3.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必须学有余力,必须征得导师同意,不得影响正常科研和学习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一个研究生只能聘任一个岗位的要求(“助管”岗位不得兼任)。

二.聘任人数

1.机关各单位聘用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数量的20%人(图书馆计划单列)。各院(中心、所)按每100名研究生聘1人的标准聘任。

2.研究生德育工作助理按本单位研究生人数200人以下1名,200―400人2名,400人以上3名的标准进行聘任。德育工作助理应为高年级研究生,且为中共党员。

3.辅导员助理各学院可按每200名本科生聘1人的标准进行聘任。

4.各单位可聘任人数可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看。

三.岗位考核与奖学金发放

1.本学期“助管”岗位聘用及奖学金发放金额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助管”奖学金直接发放到研究生中国银行账号,每学期分两次发放。

2.续聘“助管”研究生自开学之日起计算工作量,新聘“助管”以单位聘任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工作量。

咨询电话:65785。

附件:

1.《山东大学研究生“助管”奖学金实施细则

2.《“助管”岗位研究生管理及工作规范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