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评选范围为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不接受此时间外的学位论文申报。
(一)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国家重点学科所在学位评定份委员会2名,其他单位不超过1名。
(二)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及山东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指标分配见附件1。
1、《2010年XXX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一份。此表需加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公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章(或主席签字)。请用《2010年XXX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推荐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名命名电子版文件,XXX为分会名称。
2、博士学位论文一式2份(需同答辩后存档论文内容一致);
3、《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此表务必使用鲁学位办〔2010〕2号《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优秀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提供的系统打印,推荐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栏由学校填写、盖章)、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见《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注1)装订成册,一式2份,另需单独提供《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式7份。
1、《2010年XXX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山东省及山东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一份:此表需加盖分会公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章(或签名)。请用《2010年XXX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山东省及山东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名命名电子版文件,XXX为分会名称。
2、硕士学位论文一式2份(需同答辩后存档论文内容一致);
3、《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此表务必使用鲁学位办〔2010〕2号《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优秀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提供的系统打印,推荐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栏由学校填写、盖章)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2份,另需单独提供《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7份。
各学位评定份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本通知及鲁学位办〔2010〕2号文件的要求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并于3月23日至24日报送学位办公室。
(一)、申报结束后,校学位办将组织专家根据山东省分配的指标推选出参加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
(二)、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和山东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同时进行,申请人不需再报送山东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材料。推荐参加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从入选的校优秀硕士学论文中产生。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山大研字[2009] 22号《山东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要求对申请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核,达不到文件规定的学术成果要求的论文不能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