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0年6月毕业研究生领取毕业证及注销研究生证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于2010年6月24日至6月28日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领取毕业证书及注销研究生证。毕业证领取等事宜须由各单位负责老师前来办理。
二、毕业证书领回后要提醒研究生认真校对,如有错误请将毕业证交到所在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于2010年7月2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统一办理更正,过期将不再改发毕业证,只予出具相应学历证明。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毕业证,由所在培养单位直接寄送其定向单位,不能发给定向生本人。
四、请各单位将毕业研究生的研究生证收齐,统一交研究院培养办公室办理注销后方可领取毕业证书,研究生证丢失者须交纳10元工本费,否则毕业证将暂缓发放。
201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