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研究生教育 >> 正文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山东大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7-07   作者:本站整理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激励我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

事业,不断推进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提升学校管理和服

务水平,我校将组织“2010年山东大学优秀教师、先进教

育工作者”评选工作。同时,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关于举办2010年“大众报业杯”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

评选活动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0]37号)以及

《2010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宝基字[2010]3

号)有关精神,推荐2010年“大众报业杯”山东高校十大

优秀教师候选人、2010年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及特等奖

提名候选人。现将我校评选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和推荐名额

校本部各单位评选推荐2010年山东大学优秀教师人选

限1名,威海分校评选推荐不超过2人。按单位所在党委

(直属党总支)推荐2010年山东大学先进教育工作者人

选,机关党委推荐不超过2人,其他党委(直属党总支)推

荐限1人。

学校从各单位推荐人选中评出10名“2010年山东大学优秀

教师”、5名“2010年山东大学先进教育工作者”;按照山

东省委高校工委、宝钢教育基金会分配的名额,从“2010

年山东大学优秀教师”中推荐2010年“大众报业杯”山东

高校十大优秀教师评选候选人2名,推荐2010年宝钢优秀教

师奖候选人3名。山东大学工作人员奖惩领导小组负责各个

奖项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和推荐范围

(一)2010年山东大学优秀教师、2010年“大众报业

杯”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2010年宝钢优秀教师的评选

和推荐范围: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的优秀教师。

(二)2010年山东大学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和推荐

范围:从事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优秀工作者。

三、评选和推荐条件

(一)2010年山东大学优秀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

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

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

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

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

创造性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社会效益、经济效

益;

4.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二)2010年“大众报业杯”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

推荐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拥护十一届三中

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积极要求进步,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勤奋工作,师德高

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

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在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

等方面成绩突出,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3.为人师表,廉洁自律,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有较

高的群众威信。

(三)2010年宝钢优秀教师推荐的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

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

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在64学

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

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

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

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

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

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

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四)2010年山东大学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的基本条

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

观;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

3.事业心、责任感强,积极探索创新,认真履行职

责,热爱本职工作;

4.在学校管理、服务教学科研方面成绩突出,从事教

育管理、服务工作5年以上。

四、奖励方式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

原则。在2010年教师节前夕,大众日报开辟专栏对“大众

报业杯”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的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表

彰奖励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宝钢优秀教师参加宝

钢教育基金会组织的表彰活动。教师节期间,学校将组织

“2010年山东大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表彰活

动。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2010年7月5日-7月9日

(二)申报材料:

1.《2010年山东大学优秀教师审批表》(附件一);

《2010年山东大学先进教育工作者审批表》(附件二);

2.评选和推荐人选典型事迹材料,该材料要求准确、

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数字控制在

2000字左右;

3.推荐人选1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生动、简

练;

4.评选和推荐人选曾获奖励证书原件由评选推荐单位

审查核实。

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将一式二份的纸质材料报人事处

人事调配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发送电子版至:

rsk@sdu.edu.cn

(三)几点要求:

1.优秀教师评选和推荐要注意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

斜。参加评选的教师,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

量。

2. 优秀教师评选和推荐要特别强调教师在实施素质教

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符合社会需

要的人才等方面的实际贡献。

3.评选和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

毋滥的原则,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严格评审,认真把

关。

人事处

2010年7月5日

附件一:《2010年山东大学优秀教师审批表》

附件二:《2010年山东大学先进教育工作者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