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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发布日期:2010-07-12   作者:本站整理    浏览次数:

一、项目说明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的双边合作协议,双方每年共同资助中法研究人员间的合作交流项目(Joint Projects)。

(一)项目执行期限:2011年2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资助经费说明

双方将共同支持两国学者在合作研究基础上的合作交流,NSFC资助中国研究人员访法的国际旅费和法国研究人员在华的生活费,CNRS资助中国研究人员在法期间的生活费和法国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

(三)最终结果将于2011年1月底前在网上公布。

二、申请资格

申请人在开始执行本项目时,须是2011年12月31日以后(含)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在研项目是指面上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地区基金项目、重点基金项目、重大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在读学生不得申请。

项目须以在研基金项目为依托,且合作研究内容与在研基金项目密切相关。

三、申报要求

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报路径

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一栏中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再点击“新建申请书”按钮,在项目类型中选择“合作交流”,之后选择“NSFC-CNRS项目(中法)”,点击“填写申请书”按钮即可填写具体内容并在线提交。

(二)申请书撰写说明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中“项目执行计划”和“经费申请表”栏目时应注意:

1. 项目执行计划:请说明出访人员姓名、国外停留时间、拟开展工作介绍及日程安排,出访人数在一人以上请分别按人次列出;同时,说明来访人员姓名、在华停留时间、访问地点、拟开展工作介绍及日程安排,来访人数在一人以上请分别按人次列出。

2. 经费预算:出访经费限中方出访人的国际旅费。

(三)附件

中方申请人和出访人员、法方申请人和来访人员的个人简历,内容含近期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文章目录(不超过6篇)。

(四)报送材料

电子材料:申请书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附件应与申请书同时上传,且电子版申请书需经所在单位科研处网上确认。

纸质材料: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后,将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打印一套纸质的申请书,本人签字、单位盖章,连同附件材料报送受理部门,注意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申请书的受理号和版本号应一致。

(五)对合作双方同时申报的要求

法方合作伙伴需同时向CNRS递交相应申请。

(六)其他要求

提交的项目申请书中,中方及境外人员信息栏的第一名默认为双方项目负责人,且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中英文)、双方依托单位(中英文)和双方项目负责人应严格一致,以便双方项目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四、受理时间、受理部门及公布结果时间

项目受理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30日(以邮戳为准),受理部门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西欧处,最终结果将于2011年1月底前在网上公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铁晶 鲁荣凯

电 话:010 62327014 010 62325351

Email:litj@nsfc.gov.cnlurk@nsfc.gov.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西欧处

邮 编:100085

学术研究部科技办公室 88369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