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家楼校区五宿舍8-14号楼各住户:
该区域职工购房审批表已由省直房改办操作完毕。请购房职工本人携带
身份证,于9月13日(星期一)到洪家楼校区五宿舍21号楼居委会办公室,核
实本人换购房信息有关内容并签字确认。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换购房申报程序要求,需要职工提供集资款发票(含选
房定金、预交款、地下室款、旧房房款)原件,请职工签字确认时一并交纳。
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
另:3-7号楼未签字确认的住户届时请前往上述地点签字确认。
联系电话:88369228
其他校区各楼的职工购房审批表已上报省直房改办,省直房改办将陆续审
批,需教职工签字确认时,房改办将及时在学校办公信息网上通知。
山东大学房改办公室
201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