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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公告

发布日期:2010-09-14   作者:本站整理    浏览次数:

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和《山东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山大研字[2005]5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4.未受过任何处分。

5.本科阶段所修课程成绩须在及格以上。

6.毕业院校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高校者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即可申请;毕业院校非上述高校申请者专业排名一般应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前10%,其他高校前5%;科研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7.身心健康。

二、直博生

2011年我校可在理、工、医类各博士生招生专业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直博生须从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博士生招生计划的20%。具体接收条件与办法办法见《山东大学接收优秀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附件2)。

三、工作安排

(一)校内推免生接收

1.复试:各招生单位应在9月18日对校内外推免生进行复试。申请推免到本单位的校内推免生直接在本单位进行复试;申请推免到校内其他单位的校内推免生直接与申请单位进行联系,经申请单位同意后进行复试。

2.体检:各招生单位通知相关考生于9月19日上午空腹到所在校区医院体检。

(二)校外推免生接收

1.初审:研究生院将在9月13日12:00后对校外推免生资格进行初审,并将相关数据转至各招生单位。

2.复审:各招生单位收到校外推免生相关数据后,可在学校接收推免生条件基础上,制定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的具体条件,确定复试名单。

3.通知:为保证外地推免生能及时到校参加复试,在复试名单确定后,各招生单位应在9月14日前通知相关考生。

4.报到:9月17日,校外推免生到各招生单位报到。

5.资格审查:在报到时,各招生单位须对每一位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如下材料是否齐备:

(1)有效身份证件;

(2)由申请人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原件(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证明须明确注明申请人被推免为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或者专业学位研究生;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及成绩排名证明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4)山东大学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需要由2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考生还可提供如下材料:

(1)获奖证书原件;

(2)相关外语水平证明原件;

(3)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4)各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复试:9月18日,各招生单位对校外推免生进行复试。

7.体检:各招生单位通知相关考生于9月19日上午空腹到所在校区医院体检。

8.开具接收函:9月19日,各招生单位须携带校外拟录取推免生的推免资格证明原件(须注明被推免为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或者专业学位研究生)集体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开具接收函。

四、其他事宜

1.获得专业学位推免资格的考生只能被接收为专业学位推免生。

2.对于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推免生(不含专业学位推免生),各招生单位可优先将其录取为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

3.对于接收跨学科或校外推免生较多的招生单位,学校将适当增加该单位统考生名额。

4.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各专业学位授权点(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接收政策与学术型推免生相同。

5.总校接收威海分校推免生、威海分校接收总校推免生均为接收校内推免生。

6.错过本次复试时间但符合我校推荐免试条件的同学仍可直接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3),学院审核通过后即可单独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附件:1.山东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时间表

2.山东大学接收优秀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3.山东大学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联系人一览表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