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院(所)及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拟于12月10日----24日进行本年度最后一次学生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本次报销事宜如下:
一、 报销人员范围: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已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者(个人信息已录入济南市医保系统)。
二、 发生费用时间:2009年9月1日以后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三、 门诊报销必须提供的材料:1、病历2、发票3、校园卡4、医保卡或身份证5、校外转诊就医及急诊者需有相关资料。
四、 报销时间及地点:
软件园校区:12月10日8:30-16:30
地点:校医院软件园校区。
兴隆山校区:12月13日8:30-16:30
14日8:30-16:30
地点:兴隆山校区门诊部
千佛山校区: 12月17日8:30-16:30:
地点:校医院千佛山校区
趵突泉校区:12月20日8:30-16:30
地点:校医院趵突泉校区
中心校区、洪家楼校区:12月21日8:00—11:30 1:30—5:00
24日8:00—11:30 1:30—5:00
地点:校医院中心校区。
五、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采取无现金结算,对报销的门诊医疗费款7个工作日转到学生本人校园卡内。如果7个工作日报销结算款没有转到校园卡内,请拨打88364424查询。请丢失校园卡的同学抓紧补卡。
注:在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期间,中心校区暂不办理学生住院及意外伤害材料的收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