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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催缴研究生学宿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10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

截止目前仍有部分学生欠费,根据学校规定,欠费学生无法登陆个人学籍管理系统。

为了不影响研究生中期考核、学生学籍资料补充、论文答辩等工作,学校决定对欠费学生进行催费。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进一步催缴学生欠费,欠费学生务必在12月15日前,将欠费金额存入本人中国银行的交费存折中,学校将于12月16日委托银行进行划款。12月16日划款不成功的学生,在正常工作日到中心校区会计服务中心报账大厅(文史楼西侧)2、3号窗口交现金或刷银联卡。联系电话:88364534。

二、各学院(部)、职能部门按照“先缴费,后注册”的原则,不得为无故欠费研究生办理学期注册、选课、成绩认定、奖学金评定、外出交流、转专业、中期筛选、出国交流、毕业答辩等手续。

欠费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