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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公安处:安全友情提示

发布日期:2010-12-22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安全友情提示

据公安机关通报,年末岁初是侵财案件、火灾事件多发期,特别是针对机动车及车内物品被盗窃案件多有发生,我们真诚地提醒驾驶员朋友,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整车被盗或车内物品被撬盗的案件发生。

1、在校园和宿舍区尽量将车辆停放在自己的视线内或人员来往多的地方,关好车窗,锁好车门。用遥控钥匙锁车门时,应检查是否已经有效落锁。车上安装防盗装置的,应启用并检查其是否起作用。

2、外出时,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内,锁好车门、关好车窗。

3、不要把现金、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和类似装放贵重物品的提包、手包等物件放置在停放的车辆内。停放的车辆内尽量不要存放证件和车辆手续。

4、冬季天干物燥,极易发生火灾,请广大师生员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升消防“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因电引发火灾较多,请经常检查各类电器、插头、插座。可间断供电的设备,应做到人离电断,不可间断供电设备应牢固连接并经常检查。

请驾驶员朋友、邻里间相互关照提醒,弥补防范漏洞。遇到可疑情况及时与我们联系!

报警电话:

中心校区:(883)64110; 趵突泉校区:(883)80110;

千佛山校区:(883)96110; 兴隆山校区:(863)58110;

洪家楼校区:(883)77110; 或直接拨打110报警

山东大学公安处

201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