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0年11月统一组织拍摄的毕业研究生的照片已由图片社返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研究生秘书于2011年1月5日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领取纸质照片,照片的电子版已发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信箱,请各培养单位注意查收。
各单位要认真核对、清点电子版和纸质版照片,核对的内容是:只看照片图像是否与本人相符即可,其他不须核对。有关学籍信息是以“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信息为准,将在下学期(届时见学校通知)核对处理,其他系统中的学籍信息与此无关。
照片如有问题由各培养单位统一汇总后于1月10日前报培养办,由培养办反馈给图片社处理。
如发现非本单位研究生的照片,请务必及时退返培养办公室。
照片的纸质及电子版由各单位统一保管,待学生通过答辩准予毕业后由各单位按学校要求(届时见学校通知)整理后统一提交。
请各单位督促拟于2011年6月底毕业而尚未采集图像信息的研究生,尽快按有关通知要求到指定的图片社拍照,拍照时一定要在像袋上标明“学院、学号、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纸质及电子版照片个人领取后均交本人所在培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