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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教师申报201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1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教师公派出国留学选拔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及规模:

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仍实行“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

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方针和年度选派计划,2011年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拔资助各类出国留学人员12000名,其中包括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西南北欧地区)、其他项目等。2011年度我校继续实施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双方每年1:1配套资助30名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今年该项目的申报及受理时间为9月20日-9月30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申报程序:

凡符合选拔简章及有关项目规定申报条件的我校教师,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具体申请程序为:

步骤1:查阅《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外语条件》《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确定您是否有资格申请。

步骤2:查阅《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确定“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申报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和“受理单位名称”(关于“受理单位”我校教师可根据项目要求选择山东省教育厅、山东大学或直接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步骤3:注册/登录网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表,并打印生成申请表(样表见附件)及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为2月20日-3月20日。具体操作见《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简介》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

步骤4:准备申请材料。请查阅《关于准备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如所申请项目是由留学基金委直接受理,请按照项目指南中的具体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步骤5: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于3月20日前将一式三份申请材料提交至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老数学楼320室)。《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所在单位填写,但只需在其中一份中签字盖章,用于学校留存。单位推荐意见表的表头信息按照如下说明填写:单位名称:山东大学;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人事处;联系人:王璐璐;电话:0531-88364557;传真:0531-88365388;电子信箱szb@sdu.edu.cn通信地址:山东 济南 山大南路27号;申请人学号无需填写。同时申请人需将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内容输入到word文档中(无格式要求,但内容需完整,包括被推荐人姓名;专业技术职务、级别;行政职务;已在本单位工作、学习年限;申请表内容是否属实,如有不实之处请予以说明;单位推荐意见详情;本单位对被推荐人出国留学申请的具体意见),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szb@sdu.edu.cn。邮件需以申请项目名称及申请人姓名命名。

为方便我校教师申报,人事处将于下学期开学初召开2011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工作咨询会,就有关项目、申报方法、网上报名系统应用等进行说明,咨询会具体召开的时间及地点请注意查看人事在线通知http://www.rsc.sdu.edu.cn/申请人可于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后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提前集中整理,我们会在咨询会当天予以详细解答。同时可参见《常见问题解答》中的有关说明。

此次申报的所有项目均免收评审费,欢迎我校符合项目要求的各位老师积极申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项目!

联系电话:64557

联系人: 王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