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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11年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08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有关单位及全体同学:

为了更好的为广大同学服务,切实做好参保学生医疗费报销工作,校医院进行了工作模式改进,增加了报销时间。具体如下:

一、报销时间、地点:

1、设立固定报销点。在校医院中心校区,每周的周一、二报销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所有校区学生均可前来报销,学生随来随报,避免大量排队。

2、延伸服务。每周四、五分别去校医院兴隆山校区、千佛山校区、趵突泉校区、软件园校区现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为学生就近报销提供方便。具体安排见附表:

时间

中心校区

兴隆山校区

千佛山校区

趵突泉校区

软件园校区

3月

      每周一、

    周二

第一周、第二周周五(11日、18日)

第三周周五(25日)

第四周周五(4月1日)

第三周周四上午(24日上午)

4月

      每周一、

    周二

第一周、第二周周五(8日、15日)

第三周周五(22日)

第四周周五(29日)

第三周周四上午(21日上午)

5月

每周一、

周二

第一周、第二周周五(6日、13日)

第三周周五(20日)

第四周周五(27日)

第三周周四上午(19日上午)

6月

      每周一、

    周二

第一周、第二周周五(3日、10日)

第三周周五(17日)

第四周周五(24日)

第三周周四上午(16日上午)

注:报销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 1:30----4:30

二、报销人员范围:在校全日制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已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者(个人信息已录入济南市医保系统)

三、发生费用时间:2009年9月1日以后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注意: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之间的门诊医疗费用,请在本学期内报销完毕,下学期无法报销此时间段内的费用。

四、门诊报销必须提供的材料:1、病历2、发票3、校园卡4、医保卡或身份证 5、校外转诊就医及急诊者需有相关资料。

五、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采取无现金结算,对报销的门诊医疗费款7个工作日转到学生本人校园卡内。如果7个工作日报销结算款没有转到校园卡内,请拨打88366987查询。请丢失校园卡的同学抓紧补卡。

六、毕业生持有学院同意提前离校的相关证明,可办理现金结算,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二在中心校区办理,即3月29日,4月26日,5月31日,6月28日。

七、为了节省时间,欢迎同学们以班级为单位委托班长集中办理报销事宜,此种情况需电话预约(64908);如果同学手中的发票金额较少,可留存好发票,积攒几次一起报销,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刚开始报销学生人数会较多,请同学们斟酌自己的时间,尽量不要扎堆办理。

八、中心校区收取学生住院及意外伤害材料的时间调整为每周一、二、三。

校医院

20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