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1年山东大学后备师资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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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型人才,根据《山东大学选拔、培养后备师资实施方案》(山大人字[2010]58号)精神,现将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人员申请作为后备师资人选进行培养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取得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录取资格的留学人员。
二、申请程序
采取“个人申请,所在学院(所)推荐,学校审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请
按照自愿选择的原则,申请作为后备师资进行培养的留学人员填写《山东大学选拔、培养后备师资申请表》(附件2)。
(二)学院(所)推荐
学院(所)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和综合评价,确定是否同意申请人作为本单位后备师资进行培养。
(三)学校审批
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后备师资人选,并将名单予以公布。
(四)签订后备师资意向书
学校与后备师资人选签订《山东大学选拔、培养后备师资意向书》(附件3),将其纳入我校后备人才进行培养。
三、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填写《山东大学选拔、培养后备师资申请表》,同时签订《山东大学选拔、培养后备师资意向书》(一式三份,A4纸正反打印),学院(所)签字后于2011年6月15日前交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数学楼320室)。
联系人:王小平,联系电话:88364557
(二)后备师资人选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时,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领取与学校签订的《山东大学选拔、培养后备师资意向书》(两份:一份存学院人事秘书处、一份本人留存)。
附件:1、《山东大学选拔、培养后备师资实施方案》(山大人字
[2010]58号)
2、山东大学选拔、培养后备师资申请表
3、山东大学选拔、培养后备师资意向书
人事处 研究生院 教务处
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