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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12年上半年在职教育拟答辩学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22   作者:    浏览次数:

2012年上半年在职教育拟答辩学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为加强信息管理,现将 2012年上半年拟答辩学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围

拟于2012年上半年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和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二、提前完善学生信息

为保证采集的学生电子图像信息能顺利导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请各学院于12月1日前对下半年拟答辩学生的信息进行完善,特别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号、学院、专业6个项目必须准确无误,信息空缺无法导入电子图像。如有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及时与系统管理员联系,电话88391680,邮箱91680@sdu.edu.cn。

三、采集时间、地点

第一次采集2011年124(周日),9:30—15:00。

第二次采集2012年2月下旬(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采集地点: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南院10号教学楼212教室。

千佛山校区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7923号,乘坐2路、16路、48路、110路、115路、K51路、K56路、K93路、BRT3号等公交车可达,在舜耕路站下车。

四、图象采集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拟答辩学生到指定地点拍摄。本人需携带提前打好下列内容的信息(为便于录入与核对,统一用3号字、 A4纸打印,不能手写,样式附后):①姓名(加注拼音);②培养单位名称③身份证号或军官证号;④学号;⑤性别;⑥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及学号务必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本人的信息填写一致,否则电子图象无法导入系统。

2、着装要求:男生白色衬衣,鲜艳领带;女生浅色正装衣服,发型规整。因为教育部规定背景为蓝色,最好勿穿蓝色服装。

五、制作要求及收费标准

本次在职学生的电子图像采集及制作由学生时代承担。图像信息制作包括2寸4张(其中学位证书用1张)、1寸8张彩色照片。

收费标准参照山东省教育厅[2002]5号文件执行,每人15 元,由学生在图像采集现场直接交付拍摄单位。

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纸质照片,具体时间学校另行通知。

六、电子图象核对及其他事宜

1、图像信息采集完毕后,学生于2012年3月1日以后登陆“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校对,如有差错及时与学校联系进行更正。

2、对个别本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学校采集电子图像者,本人务必于2012年2月底自行到龙翼学生时代摄影公司进行图像采集。采集时间:9:00-19:00,双修日不休息(春节除外)。龙翼学生时代摄影公司电话:(0531) 67812929;地址:济南市阳光舜城商业街H-08号(可乘 34、110、k100路汽车在阳光舜城欣欣嘉园站下车,向南30米右转20米)。

3、拟答辩学生必须按要求完成电子信息采集,无电子图像者将无法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答辩程序。

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

2011年11月22日

2012年上半年答辩在职学生信息

(信息务必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一致,否则无法导入系统)

名: (拼音:

培养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或军官证号:

号:

⑤ 性 别:

⑥ 联系电话:

备 注:

因照片打印空间小,请按照以下培养单位的简称填写:

院:哲社学院; 经济学院;政管学院,;法学院;历史学院;文学院;外语学院;计算机学院;化学院;数学院;环境学院; 物理学院;信息学院;生命学院;管理学院;机械学院;控制学院;电气学院;土建学院;材料学院;能动学院;公卫学院;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学院;软件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 威海分校(不分院系)。

研究院、所、中心:文史哲研究院;环境研究院;经济研究院;晶体所;网络所;高教中心;卫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