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我校2012年各招生单位均将调剂录取部分二志愿优秀考生(各学院具体接收专业可于3月20号后电话咨询相关学院或登录相关学院网站查询)。具体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申请调剂基本条件
1.二志愿考生调剂须满足国家相关文件对调剂学科的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必须为“211工程”建设高校且本科毕业专业在就读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毕业生。体育学[0403]、艺术学[13]、力学[0772]、水利工程[0815]、体育硕士[0452]、水利工程[085214]等学科(专业领域)的调剂考生放宽至具有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高校的本科毕业生或本科毕业专业在就读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调剂考生的原报考单位须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单位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国家各部委所属的科研院所或教育部直属的部分高校(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东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的优势学科。体育学[0403]、体育硕士[0452]、艺术学[13]调剂考生的报考单位放宽至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体育类、艺术类高校。
5.2012年我校拟在理工医各专业接收部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少数民族考生调剂到我校。此类考生调剂不受上述报考学校与毕业学校的限制。
6.调剂考生成绩须符合考生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国家线及我校相关学科的复试分数线。
7.考生调剂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和招生单位批准后方可参加复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请于3月21日—26日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本网站)中进行报名。此前我校不接收任何书面申请、邮件申请或电话申请,所有调剂数据均以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报名为准。
2.二志愿调剂考生的复试与校内一志愿考生同时进行,复试安排详见“山东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3.最终通知、具体网上申请流程及相关事项均以最终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