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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0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山东分社安排,山东大学2015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图像采集工作于2014年10月27、28日开始。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信息是学历证书上网注册的重要依据,为做好2015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图像信息采集对象

拟于2015年6月和12月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届时持本人身份证件、研究生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拍摄。

之前已经采集过图像信息的研究生,不需要重复采集。

二、时间地点

2014年10月27日在中心校区、趵突泉校区,25日在洪家楼校区、千佛山校区、软件园校区和中心校区进行。

中心校区、趵突泉校区10月27日时间为:上午8:30—11:20,下午13:30—16:00;

千佛山校区10月28日时间为:上午8:30—11:20,下午13:30—16:00;

洪家楼校区10月28日时间为:上午8:30—11:20

软件园校区10月28日时间为:上午9:00—10:30

各培养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1

特别提示:图像采集时间为新华社山东省纷社全省统一安排,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相关学生。请同学们按时参加。

三、采集流程

审查身份证\学生证—登记图像采集顺序—现场交费—按登记顺序采集图像。本次图像采集顺序和个人信息通过采集现场信息系统直接生成和提取,不需另外填写采集卡,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执行教育厅[2002]5号文,图像文字信息采集、图像制作费每人15元,在图像采集现场直接交付拍摄单位。照片为1寸8张,2寸4张。数码彩照(带背胶),图像下方加印“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四种信息。

五、注意事项

1、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图像采集由新华图片社山东分社承担。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于10月27、28日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图像采集的同学,则需自行到新华社图片社山东分社补办(地址:济南市玉函路7号,联系电话:0531-82024793 82024739),本人要负责将所拍照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个人所在培养单位(学院、部、所)。

2、图像采集完毕约50天以后,可凭身份证号、姓名和学号登陆网站www.chsi.com.cn校对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如有问题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学院、部、所),由培养单位汇总后统一报研究生院培养办。毕业研究生的学籍信息以“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信息为准,学校将在学生毕业时以此为依据提交上级主管部门。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在规定的拍摄时间范围内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拍摄现场的秩序,保证图像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完成。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4年10月20日

附件1:各培养单位具体拍摄时间和地点安排

附件2:学历证书图像采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