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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1   作者:    浏览次数:

为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2014年学校继续开展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评选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脱产在读博士研究生,一般应为博士学位论文已经开题,且在获得学术新人奖后至少有两年时间开展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科研工作;

(二)品行端正,学风严谨,遵守科学道德规范,具有献身学术研究的精神;

(三)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良,基础扎实;视野宽广,思维活跃,勤于钻研,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已展露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

(四)申请者导师及所在学科有实力支持博士研究生生创新研究工作;

(五)科研成果原则上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人文社科参评博士研究生至少有一篇在SSCI/CSSCI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理、工、医科参评博士研究生至少有一篇被SCI/EI刊物上收录的论文;

3、曾出版学术专著或拥有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

4、曾获省部级以上学术奖励。

二、 评选程序

(一)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博士研究生个人申报和单位选拔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每个培养单位原则上推荐1-2名。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经导师推荐向所在学位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学院对研究生学业成绩及科研成果原始材料审核后加盖公章及审核人签章。

(三)各学位分委员会经对本单位申请者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及考评后确定推荐名单。

(四)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选并公示结果后报经学校批准备案。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各培养单位于2014年11月14日之前将下列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1.《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推荐名单》 纸质一份(附件1 )及电子版(文件名:推荐名单-三位学院代码-学院);

2.《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书》纸质一式三份(附件2)及电子版(文件名:申请书-学院-姓名);

3.电子版发至pyb@sdu.edu.cn。 (文件夹名:14新人-学院代码-学院-姓名)

四、实施要求与管理

(一)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获得者应珍惜自己所获得的称号,踏实求学,勇于攀登,积极投身于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创新研究,发挥示范作用。

(二) 导师和学院应重视对获奖者的培养,在学习与研究条件、国内外学术交流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指导和督促获奖者集中精力做好学术创新研究工作,及时发表研究成果或组织申请专利、科研成果鉴定和成果奖励申报。

(三)学校将跟踪获奖博士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并对表现优异者给予进一步的鼓励与支持。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11月3日

附件1:《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推荐名单》

附件2:《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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