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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公寓安全秩序及内务卫生集中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7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冬季是各类安全事故多发的季节,同时又是重要节日和欢庆活动相对集中的时期。为更好地预防火灾等事件的发生,结合学校“公寓安全月”活动的开展,加强学生公寓内务卫生和安全文明创建工作,规范住宿学生在公寓内的日常行为,推进文明宿舍、平安校园建设,确保学校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于11月17-18日对学生公寓安全秩序及内务卫生进行集中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集中检查的重点是:使用明火、使用违章电器、乱拉乱接电线、私改拆移和改装供电线路、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等危险品进入公寓;宿舍内零乱、乱堆杂物、私自拉挂床帏;留宿外人、出租床位、私自调换宿舍、私自加配和调换门锁、擅自移动和损坏公物;酗酒饮酒、饲养宠物等安全隐患。

本次集中检查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安全有序:宿舍内无吸烟现象,不使用明火和违章电器,不乱拉乱接电线,不拉挂床帏、无不安全用电行为和其他安全隐患。

(2)物品规整:个人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具、室内公共物品摆放规整有序,不在楼道等公共区域摆放物品。

(3)房间洁净:宿舍装饰简洁、美观、大方,无乱贴、乱写、乱画现象,床铺、地面、桌椅、门窗及屋内相关设施整洁干净,无垃圾和杂物积存,室内无异味。

二、方法步骤

1.自我检查

11月17日,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工作人员、学生骨干等对本单位所属学生宿舍进行自查。

2.全校检查

11月18日下午2:00,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就业与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等联合开展检查。(人员分组及集合地点见附件)

3.结果反馈

检查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评价。各检查组根据检查内容对各宿舍作出评价,最终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做好检查结果的统计汇总工作。对检查不合格的宿舍,将在学生在线、研究生之家、学生社区等网站进行通报;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宿舍必须一周内整改,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复查。对有严重违章违纪行为的本科生、研究生,由所在学院监督整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将按照《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严肃处理。对疏于学生宿舍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三、有关要求

1.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的基本场所,内务卫生及安全秩序直接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学生基本素质的体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措施,确保学生宿舍干净、舒适,空气清新。

2.要以本次检查活动为契机,让学生保持良好习惯,推动全校学生宿舍内部卫生及安全纪律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避免一阵风、走过场,保证实效性。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就业与发展指导服务中心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