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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1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实施办法》,新的《山东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暂行办法》于4月1日发布,校医院决定于4月12日启动本学期报销。但因济南市医保办的大学生门诊看病直接结算软件尚在开发中,同学们看病暂时还不能实现直接进行减免,目前看病仍需先全额付费再进行报销。本学期报销事宜如下:

一、报销时间、地点:

时间

中心校区

软件园校区

兴隆山校区

千佛山校区

趵突泉校区

4月

每周一、

周二

第二周周五(12日)

第三周周五(19日)

第四周周五(26日)

5月

每周一、

周二

第一周周六(4日)

第二周周五(10日)

第三周周五(17日)

第四周周五(24日)

6月

每周一、

周二

第一周周五(5月31日)

第二周周五(7日)

第三周周五(14日)

第四周周五(21日)

6月

最后周五(6月28日)

注:中心校区报销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6月10、11日专门办理毕业生报销,非毕业生暂停报销。

其他校区报销时间8:30--3:00(11:30---12:30吃饭,暂停报销)

二、享受报销的人员范围:在校全日制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已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者(个人信息已录入济南市医保系统)。

三、发生费用时间:2011.9.1--至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2012年9月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新政策报销,之前的按原政策报销。

四、门诊报销必须提供的材料:1、病历 2、发票 3、校园卡 4、医保卡或身份证 5、校外转诊就医及急诊者需有相关资料。

五、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采取无现金结算,对报销的门诊医疗费款7个工作日转到学生本人校园卡内。如果7个工作日报销结算款没有转到校园卡内,请拨打88366987查询。丢失校园卡的同学请抓紧补卡方可办理。

六、为了节省时间,欢迎同学们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报销事宜,此种情况需电话预约(64908);如果同学手中的发票金额较少,可留存好发票,积攒几次一起报销,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校 医 院

20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