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鲁学位办《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优秀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2013〕1号)及《山东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奖”评选方法(试行)》、《山东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山大研字[2009] 22号)的要求,现进行2013年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及山东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3年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及山东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评选范围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不接受此时间区间外的学位论文申报。
1、推荐指标根据学位授予人数按比例分配(具体见附件1),国家重点学科和曾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学科,如优秀论文数量较多,每学科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增加一名推荐人选(国家重点学科和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两者不重复计算)。
2、未分配到推荐指标的博士生培养单位,如有确属特别优秀的学位论文也可申报,但推荐不能超过1篇。
3、未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到学校的博士学位论文,如确属特别优秀,可由导师直接报校学位办公室,但须由至少2名本学科的专家(必须为博士生导师)写出推荐书。
(二)山东省及山东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指标分配见附件1。未分配到推荐指标的培养单位,如有确属特别优秀的学位论文也可申报,但推荐不能超过1篇。
1、《2013年XXX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山东省及山东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1份。此表需加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公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章(或主席签字)。请用《2013年XXX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山东省及山东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名命名电子版文件,XXX为分会名称。
2、博士学位论文一式2份(需同答辩后存档论文内容一致);
3、《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此表务必使用鲁学位办〔2013〕1号《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优秀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提供的系统打印,推荐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栏由学校填写、盖章)、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见《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注1)装订成册,一式2份,另需单独提供《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式7份。
1、《2013年XXX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山东省及山东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1份:此表需加盖分会公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章(或签名)。请用《2013年XXX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山东省及山东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名命名电子版文件,XXX为分会名称。
2、硕士学位论文一式2份(需同答辩后存档论文内容一致);
3、《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此表务必使用鲁学位办〔2013〕1号《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优秀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提供的系统打印,推荐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栏由学校填写、盖章)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2份,另需单独提供《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7份。
4、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需提供CSSCI、SCI、EI收录证明或学位论文相关成果获得的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证书复印件。
各学位评定份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本通知及鲁学位办〔2013〕1号文件的要求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并于3月20日集中报送学位办公室。
(一)申报结束后,校学位办将组织专家根据山东省分配的指标推选出参加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
(二)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和山东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同时进行,评选材料无需重复报送。推荐参加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从入选的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中产生。同时获得山东省和山东大学优秀学位论文的,其奖金按单项最高额发放,不重复奖励。
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山东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奖”评选方法 (试行)》、山大研字[2009] 22号《山东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要求对申请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核,达不到学术成果要求的论文不能推荐。
(三)学校拟在校2013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基础上初步确定2014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人选,届时学位办另行通知。
(四)山东省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行网上评审,本次所有申请者(山东省及山东大优秀博士、硕士)均需要登陆《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gradms.ujn.edu.cn)并严格按照鲁学位办〔2013〕1号文件要求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