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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8   作者:    浏览次数:

一、报销时间、地点:

本学期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自9月21日开始,仍然延续上一年度的报销安排,具体见附表:

时间

中心校区

兴隆山校区

软件园校区

千佛山校区

趵突泉校区

9月

每周一

周二

第三周周五(21日)

第四周周五(28日)

10月

每周一、

周二

第一周周五

(12日)

第二周周五(19日)

第三周周五(26日)

第四周周五(11月2日)

11月

每周一、

周二

第一周周五

(9日)

第二周周五(16日)

第三周周五(23日)

第四周周五(30日)

12月

每周一、

周二

第一周周五

(7日)

第二周周五

(14日)

第三周周五(21日)

第四周周五(28日)

1月

每周一、

周二

第一周周五

(4日)

第二周周五

(11日)

注:中心校区报销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 1:30—4:30

其他校区报销时间8:30—3:00(11:30—12:30吃饭,暂停报销)

二、 报销人员范围:在校全日制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已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者(个人信息已录入济南市医保系统)。

三、 发生费用时间:2010.9.1-----2012.8.31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四、 门诊报销必须提供的材料:1、病历 2、发票 3、校园卡 4、医保卡或身份证 5、校外转诊就医及急诊者需有相关资料。

五、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采取无现金结算,对报销的门诊医疗费款7个工作日转到学生本人校园卡内。如果7个工作日报销结算款没有转到校园卡内,请拨打88366987查询。请丢失校园卡的同学抓紧补卡。

六、为了节省时间,欢迎同学们以班级为单位委托班长集中办理报销事宜,此种情况需电话预约(64908);如果同学手中的发票金额较少,可留存好发票,积攒几次一起报销,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七、请办理住院及意外伤害报销的同学,尽快将材料准备好(医疗结束后一月内)报各校区主管医保老师上报医保局,因医保局审核报销需要几个月时间,故早日上交材料,以便早日报销。中心校区收取学生住院及意外伤害材料的时间调整为每周一、二。

校 医 院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