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时间、地点:
本学期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自9月21日开始,仍然延续上一年度的报销安排,具体见附表:
时间
| 中心校区
| 兴隆山校区
| 软件园校区
| 千佛山校区
| 趵突泉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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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每周一
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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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周周五(21日)
| 第四周周五(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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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每周一、
周二
| 第一周周五
(12日)
| 第二周周五(19日)
| 第三周周五(26日)
| 第四周周五(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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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每周一、
周二
| 第一周周五
(9日)
| 第二周周五(16日)
| 第三周周五(23日)
| 第四周周五(30日)
|
12月
| 每周一、
周二
| 第一周周五
(7日)
| 第二周周五
(14日)
| 第三周周五(21日)
| 第四周周五(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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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 每周一、
周二
| 第一周周五
(4日)
| 第二周周五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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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心校区报销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 1:30—4:30
其他校区报销时间8:30—3:00(11:30—12:30吃饭,暂停报销)
二、 报销人员范围:在校全日制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已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者(个人信息已录入济南市医保系统)。
三、 发生费用时间:2010.9.1-----2012.8.31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四、 门诊报销必须提供的材料:1、病历 2、发票 3、校园卡 4、医保卡或身份证 5、校外转诊就医及急诊者需有相关资料。
五、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采取无现金结算,对报销的门诊医疗费款7个工作日转到学生本人校园卡内。如果7个工作日报销结算款没有转到校园卡内,请拨打88366987查询。请丢失校园卡的同学抓紧补卡。
六、为了节省时间,欢迎同学们以班级为单位委托班长集中办理报销事宜,此种情况需电话预约(64908);如果同学手中的发票金额较少,可留存好发票,积攒几次一起报销,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七、请办理住院及意外伤害报销的同学,尽快将材料准备好(医疗结束后一月内)报各校区主管医保老师上报医保局,因医保局审核报销需要几个月时间,故早日上交材料,以便早日报销。中心校区收取学生住院及意外伤害材料的时间调整为每周一、二。
校 医 院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