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考生:
现将我校2012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交费的相关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1. 交费项目
培养费和住宿费。
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考生须按照协议书规定的培养费交费标准足额交纳第一学年培养费(按照网上交费系统所欠金额交纳);不按时交纳培养费的,学校不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凡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的考生不需要交纳培养费。
所有申请在山东大学住宿的考生均须交纳住宿费,按照1200元/人的标准预交住宿费(入校后根据实际住宿标准多退少补)。未交纳住宿费者,学校将视为不申请在学校住宿。
2.交费对象
住宿费交费对象:2012年被山东大学拟录取且申请在学校住宿的博士考生。
培养费交费对象:2012年被山东大学拟录取为单位委培、自筹经费的博士考生。
3.交费方式及时间
2012年研究生培养费和住宿费采用网上交费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方式进行网上交费,具体交费办法如下:
(1)网上交费系统开通时间:2012年7月5日12时至2012年7月10日16时(因银行对账每天21:00-24:00停止交费)。
仅交纳住宿费的考生,如无法在上述时间内网上交费视为不申请住宿。
(2)拟录取考生在上述开通时间内,登录山东大学财务处网上交费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交费。
(3)交费系统仅支持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网银交费,暂不支持其他银行的网银交费。
4. 详细流程
(1)网上交费系统登录方法:
①登录 “山东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www.cwc.sdu.edu.cn)”→“网上缴费”→用户号/密码/附加码→“登陆网上查询系统”
②直接访问如下地址:http://202.194.15.139/wingsoft/webFee 输入您的用户名、密码和附加码后单击“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您的学号(请考生请点击http://www.yzms.sdu.edu.cn/nrecruit/nrecruit_exameeNum_query.do查询),如证件号码登记有误,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1-88364334。
(2)登录进入系统后,点击“进行缴费”,系统将显示一张应交费清单,请通过单击费用名称前的复选框来选中缴费项目,确认无误后单击“缴费”按钮。
(3)选择本次交费项后,需要对交费订单进行确认,订单确认后将不能修改。
(4)系统显示“选择银行”页面,请选择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进行交费订单的支付。
注意,银行支付页面上可能出现安装ActiveX控件的提示,此时请选择允许安装的选项,否则将无法进行支付。
如果您选择使用建设银行网银进行交费,请安装建行网银的“E路护航”安全组件,并参照下列说明(http://202.194.15.139/wingsoft/webFee/help1.htm)对浏览器进行设置。
(5)如果您选择使用工商银行网银进行交费,系统将要求输入工行卡前10位数字,输入并单击“确定”后,您将看到您的所有费用信息,单击“确定”按钮后,系统将引导您到工行网站进行付款。
(6)系统出现“银行扣款成功”的页面后,说明交费操作基本完成。一般情况下5分钟之内可以看到相关费用项的已交纳情况。如果确认银行已经扣款,而网上交费系统超过5分钟还未更新欠费信息,请耐心等待,相关交易会在第二天处理完毕。银行扣款信息可以登录相关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查询页面进行查询
(7)点击“订单历史查询”可以查询到交费历史信息,该页面会列出您所生成的订单信息及其费用项情况。
5. 交费查询
考生入学后,可登录 “山东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www.cwc.sdu.edu.cn)”查询自己的交费情况,查询时登录用户号和密码均为拟录取考生的学号。具体查询步骤为:登录山东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财务查询”→用户号/密码/附加码→“登陆网上查询系统”→“收费查询”→“学生收费细目查询” →“研究生个人欠费查询”,查询交费情况。也可在“研究生个人欠费查询”界面下双击学号查询明细交费情况。
6.通知书领取:
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和已经签订协议的定向考生的通知书已由各学院发放。
本次缴纳培养费且已签订协议的(未交协议的委托培养考生和定向培养考生请于7月11日前将协议通过EMS方式邮寄到我办)委托培养考生的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安排如下:
(1)现场领取:请于7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通知书(可代领)。
(2)邮寄:外地考生可申请邮寄通知书,邮寄通过传递到付形式进行,申请邮寄的考生请将个人邮寄地址、邮编、联系手机等信息发至yzb#sd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申请邮寄通知书”。邮件截止时间:2012年7月11日16:00。
(3)考生亦可在入学报到时到研招办直接领取通知书。入学报到具体安排见“山东大学2012年研究生报到须知”。
7.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培养费和住宿费。交费票据待考生入校后由各学院(中心、所)进行发放。
(2)您在交费前先查看本人报名信息是否准确,认真阅读银行支付页面上的相关说明;拟录取考生委托他人代为交费时,请妥善保管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
8.威海分校考生交费事宜以威海分校通知为准。
如对学费和住宿费方面有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交费系统相关问题:山东大学计划财务处0531-88364534
网上交费技术支持电话0531-88362985
银行咨询电话:工商银行95588;建设银行95533
招生政策问题: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1-88364334
山东大学计划财务处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