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山大字[2012]3号文件提出的“关注民生,大力构建和谐校园”的指示精神,学校决定为在校全日制学生免费提供饮用开水。这是关心学生学习和生活,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培养和树立学生勤俭节约意识的重要举措,希望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予以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费提供饮用开水的学生范围
所有在校全日制学生(含来学校交流学生、借读学生)。
二、免费提供饮用开水的相关规定
1. 每天免费为学生提供一壶开水,一月按30天计算,一年按10个月计算;超出定额后自费。
2. 学生水壶标准为5—8磅,大容器按5—8磅水壶折算。
3. 每学期开始由网络与信息中心将本学期免费次数打入学生校园卡内,在学期内由学生统筹使用,学期末清零。
三、各部门职责
1. 研究生院和学生工作部负责做好本通知的宣传工作,使每位学生本着勤俭节约意识使用免费提供饮用开水。
2. 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每学期将免费次数打入学生校园卡内和学期末学生校园卡免费次数清零工作。
3. 计划财务处负责每学期向网络与信息中心提供全日制学生详细名单。
4. 后勤管理处负责开水房的管理工作,为全日制学生免费饮用开水提供保障。
四、为学生免费提供饮用开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学生 饮用水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