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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培养办:关于应届毕业研究生提交资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8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 《山东大学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凡获得我校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优秀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及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立项的研究生,毕业离校前必须结题并提交项目结题报告。

山东大学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不少于2000字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结题报告经研究生导师审阅,所属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请各单位督促获资助立项的应届研究生及时结题,并于2012年6月10日之前,统一将结题报告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邮箱:pyk@sdu.edu.cn) 。 各项目结题报告书可在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常用表格网页下载。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