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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工部】:关于做好寒假期间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8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3年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安排,寒假时间为1月21日—2月24日,2月25日注册,2月26日正式上课。为确保研究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现将寒假期间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稳定领导工作,落实安全责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把研究生安全工作作为期末及寒假期间的一项重要任务做出全面部署和安排,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对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细化责任分工,保证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重大信息报告制度,保持信息联络畅通,如遇到重大问题和特别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妥善处理。

二、开展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研究生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研究生们对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防范意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假期前对本单位所有研究生开展以预防交通事故、火灾、食物中毒、燃放烟花爆竹和反邪教、反传销以及防抢劫、防盗窃、防被骗的安全专题教育,增强研究生们的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有效控制和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妥善安排好寒假留校研究生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准确掌握寒假留校研究生情况,加强教育、管理,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对生活上有困难的研究生给予特别关心,让留校研究生度过一个温馨有爱的春节;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留校研究生的业务指导,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和管理,主动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四、严格研究生请销假制度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执行研究生请销假制度,对未经准假无故不按期返校的研究生,于2月26日上午10点前电话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电话:69116),学校将根据《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修订)严肃处理。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放假前要把本通知传达到全体研究生,相关工作人员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保证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预祝各位老师、研究生新春愉快!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3年1月17日